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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宗 旨:為培養裁判人才,加強裁判組織,及掌握國際籃球發展趨勢,並提高我國籃球水準,以確立本會
裁判制度,提昇縣、市裁判素質。
二、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臺北市體育總會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籃球協會、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四、承辦單位:臺北市體育總會籃球協會
五、協辦單位:臺北市立教育大學體育學系
六、講習日期:中華民國102年5月3日(星期五)至5月5日(星期日)
七、講習地點:臺北市立教育大學公誠樓2樓國際會議廳(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1號)
八、報到日期:102年 5月3日(星期五)上午八時三十分。
九、參加資格: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足歲、 身心健康,對籃球裁判有興趣者。
十、參加人數:120名為限。
十一、講習課程:如附件一。
十二、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 102年4月19日(星期五)下午十七時止,逾時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
十三、報名辦法:(1)填寫中華民國籃球協會製訂之報名表(附件二),附身份證影本、一吋半身相片四張。
(2)須繳交公立醫院體檢表(近二個月內),及測試切結書(附件三)。
(3)繳交報名費2000元整(郵局匯票抬頭:馮同璋)。
(4)上列各項證件、報名費均須備齊後,逕寄承辦單位報名。
(5)凡証件不齊者不予受理。
(6)報名表格及測試切結書可上網下載。
網址:中華民國籃球協會:www.basketball-tpe.org
十四、參加講習人員資格由承辦單位審查之,講習會之教材由承辦單位提供。
十五、報名方式:請將報名表、郵局匯票掛號寄至台北市內湖區環山路2段50巷3弄13號,馮同璋先生 收。
電話:0919562621
十六、講 師:聘請中華民國籃球協會技術委員擔任。
十七、研習內容:(一)籃球哲學。
(二)最新修訂之國際籃球規則及裁判法。
(三)筆試、體能測驗。
十八、甄試內容:(一)筆試。「筆試通過成績為70分(含)以上」
(二)體能測驗。「筆試通過始得參加體能測驗。測驗方式:20公折返跑,以國際籃總音樂帶測
驗,男生86趟、女生66趟。」
上述二項甄試必須隨時備妥身份證正本以利查驗。
十九、凡參加講習會經由甄試評定錄取者,則由中華民國籃球協會陳報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備,並核發國家C級裁判証。
二十、注意事項:(1)報名未出席研習者及缺課三小時者,將喪失考試資格,且不退還報名費。
(2)研習人員請穿著運動服裝及自備哨子,勿遲到早退。
(3)講習會之午餐、飲水由承辦單位提供。
二十一、本辦法經中華民國籃球協會技術委員會通過後,報請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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