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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宗 旨:提倡女子籃球運動風氣,發掘並培育青年籃球人才,厚植國家女子籃球
代表隊國際競爭實力。
二、 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三、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台北市政府體育局
四、 協辦單位: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
五、 競賽日期:中華民國102年05月12日(日)至19日(日)共8天
六、 比賽地點:台北市立體育館(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10號)
七、 參賽資格:
(一) 102年經本會完成註冊登記之甲組球隊,每單位限報名一隊參加比賽。
(二) 參加101學年度大專籃球聯賽公開女生組第一級前8名,限以學校名義報名一隊參加比賽。
(三) 參加101學年度高中甲級籃球聯賽應屆畢業生,依其志願並限代表上述一支球隊參加本比賽。
(四) 當選本(25)屆亞洲女子籃球錦標賽之國家代表隊成員不得參加比賽。
(五) 凡當選第27屆世界大學運動會女子籃球代表隊,可由大專體總組隊報名參加本比賽。
八、 競賽制度:
(一) 報名8隊(含):
1. 預賽:採單循環賽制,判定各隊名次。
2. 決賽:1-4名,採名位交叉賽制,勝隊爭冠、亞軍,敗隊爭3、4名;5-8名亦同。
(二) 報名超過8隊時:
1. 預賽:採分組循環賽制,判定各隊名次。
2. 決賽:分組1、2名,採單循環賽制,判定1-4名;分組3-4名,採單循環賽制,判定5-8名。
九、 報名方式:
1. 自即日起至102年4月10日(三)中午12時止,逾期概不受理。
2. 地點:中華民國籃球協會。以掛號郵寄(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或親自到本會報名。(本會地址:台北市朱崙街20號603室。電話(02)27112283),報名單須經領隊、教練、簽名蓋章(學校球隊需加蓋學校印信)。
3. 人數:每隊職員最多6人含領隊、經理、教練、助理教練(1-2名)、運動傷害防護員等;球員最多15人,惟每一場比賽出賽人數仍以12名為限。
4. 報名手續:
①. 填寫報名單(如附件)。
②. 繳交報名費新台幣參仟元整。
③. 報名單須經過參賽單位、領隊、教練簽名蓋章。
④. 報名單上各項資料必須填寫完整,否則不接受報名。

十、 領隊會議:
1. 時間:民國102年4月17日(三)下午4時。
2. 地點:體育大樓2樓會議室。
3. 程序:
(1) 確定球員名單及宣布比賽相關事宜。
(2) 抽籤:
①. 如預賽採分組循環,則以102年WSBL聯賽1、2名、3、4名為種子隊分別抽排;其餘各隊以抽籤方式編組。
②. 請各隊派員出席,未出席者由本會代抽,不得異議。
十一、 比賽規則:採用本會審定2010年之最新國際籃球規則。
十二、 申訴:各隊如有申訴事件,隊長應在記錄簿上簽字,並且在該場比賽結束後一小時
內,以書面由領隊或教練簽章,連同保證金新台幣伍仟元整送達本會技術委員會審查,申訴被受理時保證金退還,否則沒收充作基金,審查結果以審判委員會之裁決為終決,不論勝訴或敗訴,不得再行申訴。
十三、 獎勵:取前4名,由本會頒贈獎盃。
十四、 附則:
1. 凡參加球隊之交通食宿費,均由球隊自行負擔。
2. 各比賽球隊應於表訂開賽時間前20分鐘到場,並向記錄台辦妥出賽球員名單之手續。
3. 賽程表中隊名居前者穿淺色球衣(舉凡白色、黃色、淺綠色、淺藍色、灰色等),坐記錄台右側球隊席,隊名居後者穿深色球衣(舉凡紅色、深藍色、綠色、黑色、橘紅色、紫色等),坐記錄台左側球隊。若球衣顏色無法依上述規定穿著時,應先通知主辦單位,並告知球衣顏色(以便事先協調)。
4. 凡參加比賽球員如果比賽球衣不符規定將不得比賽。
5. 比賽時非本隊註冊報名之隊職員及球員不得坐在球隊席區上。
6. 大會臨場技術委員有權處理比賽中之所有技術問題。
7. 本比賽採用斯伯丁“SPALDING”皮製籃球。
8. 參加本比賽表現優異者 ,經本會「中華女籃專案小組」遴選最優之24名,組成「女子國家二隊」並實施潛力培訓。於瓊斯盃前產生正式12名球員,參加第35屆威廉瓊斯盃國際籃球邀請賽。
9. 如參賽隊伍未達8隊,得由本會經專案小組審核邀請實力相當之隊伍參賽,以提昇競賽品質。
十五、 本競賽規程經呈報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競(一)字第1020004932號函)核准通過後
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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