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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  旨:1.提倡嘉義縣全民體育活動,推展籃球運動,提高籃球運動競
技水準。
2.慶祝配天宮媽祖誕辰運動活動系列。
二、指導單位:嘉義縣政府、嘉義縣縣議會、朴子市公所。
三、主辦單位:嘉義縣體育會。
四、承辦單位:嘉義縣籃球委員會。
五、贊助單位:朴子配天宮、星裕國際有限公司、金長利食品行、
六、參加組別與資格:
(1)社會公開男子組:本縣各公私立機關、各公司行號及團體、大專均可組隊
參加(4月20、21日競賽)。
(2)社會公開女子組:本縣各公私立機關、各公司行號及團體、大專均可組隊
參加。(4月20、21日競賽)
(3)高中男子乙組:各公私立高中在學男學生,限定隊數24隊,以報名先後次序
為錄取參賽隊伍需備證件,以備查驗(4月15-19日競賽)。
(4)國中男子組:各公私立國中在學男學生,需備證件,以備查驗(4月15-19日
競賽)。
(5)國中女子組:各公私立國中在學女學生,需備證件,以備查驗(4月15-19日
競賽)。
(6)國小男子組:各公私立國小在學男學生,需備證件,以備查驗(4月15-17日
競賽)。
(7)國小女子組:各公私立國小在學女學生,需備證件,以備查驗(4月15-17日
競賽)。
(8)高中男子HBL甲組:全國高中甲組聯賽前10強隊伍,由主辦單位邀約南山高
中、松山高中、三民高中、泰山高中、強恕高中、能仁高中、新榮中學、南湖
高中、后綜高中、三重商工、基隆商職,若無法參賽,則另邀請其他符合資格
之學校參與(4月15-19日競賽)。
七、競賽日期:民國102年4月15日至4月21日共7天,視參賽隊伍與賽程
而定。
八、競賽地點:嘉義縣立體育館、水上國中、朴子國小。
九、競賽制度:視報名隊數由承辦單位決定之,該組未滿3隊,不舉辦競賽,
領隊會議於4月2日10:00假和興國小校長室抽籤,5日
公告於嘉義縣體育競賽網http://sport.cyc.edu.tw/index.php。
十、競賽規則:採用最新2013國際籃球規則。
十一、報名方式與費用:
(1)日  期:即日起至3月29日下午5時止,以郵戳為憑。
(2)地  點:郵寄報名:嘉義市興業東路66號:尚盟體育用品社收
網路報名:嘉義縣體育競賽網http://sport.cyc.edu.tw/index.php
(3)聯絡電話: 0935-259212;05-2285296 林毓軒總幹事
(4)報名人數:每隊職員含領隊、教練、助理教練、管理各一人球員(含隊長十二人)
共十六人。
(5)報名費1500元、本縣參加之縣立各級學校免收報名費用,高中男子HBL甲組為
邀請參加,不收報名費用。
十二、賽 程:有關競賽事宜及編排賽程視報名隊數由承辦單位決定之。
十三、獎勵辦法:
(1)、參賽選手:取前若干優勝隊伍由大會頒贈獎杯以資鼓勵,學校單位另頒
獎狀以資鼓勵。
(2)、工作人員:辦理本活動之工作人員於賽事結束後依縣府之相關規定給予敘獎,獎勵得視競賽性質,實際出賽隊數,獲獎難易度等經縣府審核後適度調整。
十四、申  訴:如有爭議,應於事實發生一小時內,由領隊或教練提出,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不得另行抗議。
十五、經費來源:嘉義縣政府、嘉義縣體育會、嘉義縣籃球委員會申請補助,不足部分由朴子配天宮自籌(詳如附件一)。
十六、住宿資訊:朴子配天宮香客大樓;聯絡人:丁廣穎總幹事 0932-849836
十七、附  則:
(1)各單位經費自理。
(2)球隊如有不合規定之球員出賽時,一經發現或經檢舉屬實即取消該隊之比賽
資格,已賽成績不予計算。
(3)比賽期間如有球員互毆侮辱裁判、職員等事情發生時除按規定停止球員出賽外並報請有關單位處理。
(4)參加單位隊職員比賽期間給予公假。
(5)如比賽期間棄權,保證金沒入(作為比賽費用),並不得參加以後比賽。
(6)每人只准報名一隊,如比賽發現球員參加二隊或二隊以上者,代表先上場比賽球隊為準,不得再參加其他隊伍比賽,否則取消其參賽資格.
十七、本規程經主辦單位申請經縣府核准後實施,修訂亦同。

 報名表下載:
http://sport.cyc.edu.tw/upfile/bask102mzc/file/12397688858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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