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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宗 旨:為培養裁判人才,加強裁判組織,及掌握國際籃球發展趨勢,並提高我國籃球水準,以
確立本會裁判制度。
二、 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三、 主辦單位:台北市政府體育局、中華民國籃球協會(以下簡稱本會)。
四、 講習日期:102年5月11日(星期六)至14日(星期二),共計四天。
五、 講習地點:台北體育館(台北市南京東路4段10號)
六、 報到日期:102年5月11日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九時止。
七、 參加資格: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2足歲(80年5月11日以前出生)。且具備由本會頒發之B級裁判
證滿2年以上者『B級發證日期必須是100年5月11日以前』(須附裁判證影本,以資證明,否則不予受理。除B級裁判證外,其餘證件不予受理)。
八、 參加人數:120名為限。(依報名先後順序排列)
九、 講習課程:如附件一。
十、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4月26日(星期五)下午十七時止,逾時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
十一、 報名辦法:(1)填寫本會製訂之報名表(附件二),附身份證、裁判證影本、一吋半身相片3張。
(2)須繳交公立醫院體檢表(近二個月內),及測試切結書(附件三)。
(3) 繳交報名費3,500元整。(現金或匯票 匯票抬頭:中華民國籃球協會)
(4) 上列各項證件、報名費均須備齊後,以掛號逕寄本會,或可親送至本會報名。
(5)凡証件不齊者不予受理。
(6)報名表格及測試切結書可上網下載。網址:www.basketball-tpe.org
十二、參加講習人員資格由本會技術委員會審查之,講習會之教材由本會提供。
十三、報名地點:中華民國籃球協會。104台北市中山區朱崙街二十號六樓603室,
電話:02-2711-2283、2740-2300,傳真:02-2752-1562。
十四、講 師:聘請本會技術委員擔任。
十五、研習內容:(一)籃球裁判哲學。
(二)最新修訂之國際籃球規則及裁判法。
(三)體能測驗及場試(初試及複試)。
十六、測試內容:(一)筆試。「筆試通過成績為80分(含)以上」採是非題25題,作答時間25分鐘,
試卷不得塗改,塗改不予計分。
(二)體能測驗。「筆試通過始得參加體能測驗。測驗方式:20公折返跑,以國際籃總
音樂帶測驗,男生86趟、女生66趟。」
(三)場試。「筆試及體能測驗通過者始得參加場試。」【場試分初試及複試(初試錄取
者另外擇期舉行複試。)】
上述三項測試必須備妥身份證暨裁判證正本以利查驗。
十七、凡參加講習會經測試評定錄取者,由本會陳報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備,並核發A級裁判証。
十八、本辦法經本會技術委員會通過後,報請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體總輔字第1020000306號函)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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