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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宗 旨:配合教育部推展各級學校籃球校際競賽,以提昇國內女子籃球運動水準。
2、依 據:教育部台體字第 函核准辦理。
3、指導單位:教育部、教育部中部辦公室。
4、主辦單位:苗栗縣政府、苗栗縣籃球協會。
5、協辦單位:大倫國中、國立苗栗高商、祺林公司、星裕國際公司。

6、比賽組別:(1)大專社女甲組(2)大專社女組(3)高女甲組(4)高女組(5)國
女甲組(6)國女組。
7、參賽資格:(1)高女組:民國82年9月1日 (含)以後出生。
國女組:民國85年9月1日 (含)以後出生。
高三畢業生不得參賽高女甲組或高女組比賽;
國三畢業生不得參賽國女甲組或國女組比賽;
新生必須具備學校證明,如有偽造,學校主管負責。
(2)大專社女甲組:現役女子甲組球隊或球員;100學年度大專甲ㄧ級
球隊以及甲二級前8名球隊;或自願參加甲組比賽球隊。
(3)高女甲組、國女甲組:100學年全國中學聯賽甲組前八名球隊;或
自願參賽球隊。
(4)凡居住中華民國之中、外人員均可自由組隊參賽。
(5)大專社女組:每隊最多一位WSBL甲組退休球員、兩位大專甲ㄧ
或兩位甲二級球員。超過規定人數必須報名社女甲組。
8、比賽日期:民國101年7月30日至8月5日 共7天。
9、比賽地點:苗栗高商體育館、大倫國中體育館。
10、比賽規則:採2010-2014年國際籃球規則及本會網站公佈判例。比賽採4節40分鐘賽制。
11、比賽用球:採斯伯丁皮製籃球(男7號球、女6號球)。
12、報名日期:即日起至民國101年7月20日止。
聯絡人 總幹事吳喜松助理教授 0910-433-386

13、報名地點:苗栗市復興路2段220之3號 苗栗縣籃球協會競賽組黃文海先生收。
14、報名手續:(1)依報名表以電腦打字填妥報名表,並加蓋負責人印章。報名後不能更改名單。
(2)以掛號郵寄報名表及報名費新台幣貳仟圓整或匯票:「苗栗縣籃球協會」收,以免遺失。報名表資料填寫不完整或未繳交報名費,不予受理報名。
15、抽 籤:民國101年7月24日17點於苗商體育館會議室舉行,未到者由大會代
抽不得異議。同時舉行領隊會議。
16、注意事項:(1)各隊經費自理。參賽球員必須攜帶身分證。
(2)球衣號碼請依照國際規則4至15號。
(3)報名後無故棄權或比賽發生打架、棄權之球隊,除報請相關單位處理外,本會兩年內不受理該隊參加本會辦理之球賽。
(4)比賽前各隊隊職員應自行安排健康檢查,確認健康情況適合參與比賽,若有隱瞞個人健康情況而導致發生意外時,概由當事人或該隊自行負責一切相關責任。各隊隊職員保險費由各校自理。本會辦理比賽之場地人員保險。
(5)球員可以報名14位,上場僅能在14位當中登錄12位上場比賽。
17、申 訴:如球員資格發生爭議,需在比賽結束前提出。其他爭議則在賽後30分鐘內以書面及保證金3000元向大會審判委員會提出,以該會之判決為終判,不得異議。抗議不成立時,保證金充作獎品費用;抗議成立則退回保證金。
18、獎 勵:各組前四名頒發獎盃以及成績証明(獎狀含五、六名,賽後兩周內郵寄)鼓勵之。
19、附 註: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通知,修改時亦同。
20、抽籤後各組比賽時間賽程於7月26日 晚上公佈於本會
中文網站:苗栗縣籃球協會 英文網站 http://www.mba.org.tw/

不另行寄發通知,請參賽各隊,自行上網下載賽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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