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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  旨:為加強租稅教育,並提倡正當休閒運動,將租稅宣導結合籃球比賽,藉以宣導租稅理念與本局便民服務措施。
二.主辦單位: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高雄市體育處。
三.承辦單位:高雄市體育會籃球委員會。
四.協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高雄市體育會、太平國小。
五.贊助單位:高雄市又新獅子會、高雄中興扶輪社、李玉全文教基金會
六.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01年7月6~8日及7月13~15日舉行。(國小組7/4~7/6)。
七.比賽地點:青年公園籃球場、太平國小
八 .大會指定用球
九.分  組:共分九組。
1.男子組:壯年組、社會甲組、社會乙組、青年組、青少年組、少年組
2.女子組:社女組、青少女組、少女組
十.比賽資格:
1. 壯 年 組:民國61年7月30日以前出生者。
2. 社會甲組:年齡不限、自由報名。(含97年)1月1日
3. 社會乙組:年齡不限、登錄98年以後甲組球員不得報名參加。
4. 青 年 組:民國83年9月1日以後出生者。(18歲以下)(含應屆畢業生可報名)
5. 青少年組:民國86年9月1日以後出生者。(15歲以下)(含應屆畢業生可報名)
6. 社 女 組:年齡不限、自由報名。
7. 青少女組:民國86年9月1日以後出生。(15歲以下) (含應屆畢業生可報名)
8. 國 小 組:(以校為單位,不可跨校組聯隊)
(1)少 年 組:民國89年9月1日以後出生。
(2)少 女 組:民國89年9月1日以後出生。
十一.比賽規則:各組均採用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審定之最新國際籃球規則。
十二.報名方式:
1.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1年6月15下午五時止。(星期五)(以郵戳為憑)
(國小組:自即日起至101年6月8日止)
2.報名地點:1.高雄市新興區七賢一路216號13F高雄市體育會籃球委員會收。
2.高雄市體育處青年運動籃球場福利社(中正路體育場旁)。
3.Mail:basketball_li88@yahoo.com.tw。
國小組:報名表請mail至tipippy@yahoo.com.tw 張簡汶淵老師,
聯絡電話(07)8019006~21,0936768373許主任)
 3.報名電話:(07)236-1137  FAX:(07)235-3367
4.報名手續:填寫報名表、繳交報名費,始算完成報名手續。
  5.報 名 費:壯年組、社會甲組、社會乙組、青年組、社女組、青少年組
青少女組等每隊壹仟伍佰元;少年組、少女組每隊壹仟元。
6.未繳交報名費之隊伍,以未完成報名手續,大會不予安排賽程。
7.通信報名時,請將報名表、報名費(以匯票方式,抬頭:高雄市體育會籃球
委員會)。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含國小組)
8.參賽球隊每隊必須捐贈101年5-6月份個人消費統一發票20張,並可領取宣導品一份。
十三.領隊暨抽籤會議:101年6月22日(星期五)下午三時於高雄市青年運動籃球場會議室舉行,不到者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國小組:101年6月15日上午10時假太平國小二樓會議室舉行)
十四.比賽制度:
1.各組參加球隊未滿四隊時不舉行比賽。
2.球隊與球員均不可越級參加比賽。
3.賽制視球隊多寡由大會決定。
十五.獎勵:各組報名四隊時取前三名、五隊至十六隊取前四名、頒發獎盃前三名另贈獎品一份,
以資鼓勵。
十六.規定事項:
1.每位隊員限報名一組,如有隊員同時報名兩隊時,依該球員第一次出場之隊伍為準,不得再跨第二隊比賽,否則以重複跨隊比賽論,取消該球員與跨隊之球隊比賽資格。
2.比賽時請各隊出示身分證,或公立單位核發之證明文件(需有相片、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學生得以學生證代替之)始得出場比賽,未帶者不得出場比賽。
3.如有冒名頂替者,一經查覺取消該隊資格,該隊保證金沒收。
4.各隊如有抗議事件,請於賽後一小時內向大會提出抗議書,填妥後領隊教練均需簽章,並繳交保證金參仟元,大會始予受理。經大會召開審判委員會議處理,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最終判決,各隊不得異議。抗議成立時,保證金退還;抗議不成立,保證金沒收。
5.比賽中如有鬥毆情形,依規定處理後交審判委員會辦理,涉及傷害情形移交相關單位處理。
6.比賽球隊必須穿著規則規定之比賽球衣,始得出場比賽。
7.比賽球隊保險事宜各球隊自理。
十七.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隨時修正公佈之。
附註:1.中華民國101年7月7日上午10點於體育處青年公園籃球場舉行開幕典禮.
2.凡參加開幕式球員才有資格參加及時樂有獎金之中線投籃。
3.確實執行各組比賽資格之審查,壯年組年齡未達者,不得參賽。
4.現役全國籃協登錄之甲組球員只得報名社男甲組(除非社甲組隊伍不超過4隊得併入社
乙組比賽,每隊登錄甲組球員不得超過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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