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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為提昇校園運動風氣,培養青年學子運動習慣,加強團隊合作精神,國泰
金融集團特舉辦2012年『國泰尋夢計劃』高中3對3籃球賽,廣邀高中職學生一起來挑戰。
 
2、 主辦單位:國泰人壽、國泰世華銀行、國泰產險、國泰綜合證券
協辦單位:中華民國籃球協會
承辦單位:戴維德國際傳播有限公司
 
3、 報名資格與組別:
現就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高中職學校,並擁有正式學籍者【不限國泰金融集團客戶】均可報名參加。但具國內外職業籃球球員、國內外國家代表隊【含儲訓隊】HBL高中甲一級球員身分者,不得報名參賽。

組  別
資    格
備    註
男子組
女子組
1、 含:
(1) 高中、高職
(2) 五專1、2、3年級
2、 每人以報名1隊為限。
1、以3人為1隊【隊長1人、正式隊員2人】。

2、以4人為1隊【隊長1人、正式隊員2人,候補隊員1人】。
 
4、 報名方式:
項  目
說  明
報名期間
自2012年3月21日起至各分區報名截止日止。(詳見陸、競賽日期)
報名方式
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
1、 2012年3月21日起即可直接進入國泰人壽網站www.cathaylife.com.tw或國泰世華銀行網站www.cathaybk.com.tw進行網路報名。
2、 網路報名時須勾選同意由主辦單位協助自動加入「國泰Youth菁英網」會員。
3、 網路報名完成後,須列印出網路報名完成通知書及個人資料(電腦)處理同意書(以下簡稱同意書),並經簽名後郵寄或傳真至承辦單位戴維德國際傳播有限公司(郵寄地址:114臺北市內湖區安康路350號,傳真號碼:02-26321229),網路報名手續始為完成。報名時未滿20歲之學生,須由法定代理人於同意書上簽名。
4、 完成報名後,請電洽02-26321658確認報名成功與否。
伍、競賽規則:
規則項目
相關規定
(一)開賽規則
1、 所有參賽者於比賽當天須攜帶學生證及身分證雙證件正本報到檢錄,不接受影印本及其他證件檢錄。未帶學生證及身分證或證件不全者,不接受報到檢錄。
2、 各隊須於比賽開始前30分鐘至紀錄台報到,否則以棄權論。
3、 每隊球員至多為4人。
4、 每隊需有3人始可上場比賽,不足3人者以棄權論。
5、 初賽與決賽賽程由中華民國籃球協會排定,參賽隊伍依大會公布賽程進行比賽。
6、 比賽開始後,超過2分鐘未能進場之隊伍,以棄權論。
7、 開賽球權以擲硬幣判定。
8、 初賽採單淘汰賽制,決賽採雙敗淘汰賽制。
9、 晉級決賽隊伍隊員,以初賽報到參賽者為準。
(二)時間規則
1、 初賽每場比賽時間為8分鐘;決賽每場比賽時間為10分鐘。
2、 除決賽暫停時間、球員受傷或裁判暫停比賽外,比賽進行時皆不停錶。初賽時不給予暫停,決賽時每隊每場比賽可請求暫停1次【1分鐘】。
(三)得分判定
1、 罰球中籃算1分。
2、 2分投籃區域投球中籃算2分。3分投籃區域投球中籃算3分【若場地無3分線設定,則取消3分球規定】。
(四)犯規罰則
1、 每場比賽每名球員犯規達4次者須離場,若球隊場上人數少於2人時,裁判得判定該隊淘汰。
2、 防守犯規時,進攻方無投球動作,則進攻方回發球區重新發球,進攻方若為投球動作,則視投籃區域判定罰球次數。
3、 投籃動作犯規或團隊犯規累計第5次起由對方進行2次罰球。
4、 【3分線外投籃犯規罰3球】,非投籃犯規或違例,則由對方獲控球權。
(五)球權規則
1、 每次得分後攻守【進攻球權】互換,以罰球區為發球區,發球員不可直接投籃,球須經過2人【含】以上始可投籃【若犯規先行警告,再犯則判技術犯規1次】。
2、 防守方在任何情況下取得控球權後,必須以合乎傳球或運球等相關規則規定之方式,將球移動至3分線外始可進攻【若場地無3分線設定,則由臨場裁判規定】
(六)勝負判定
1、 比賽時間結束前,初賽時先得15分者為勝,決賽時先得20分者為勝。
2、 比賽時間結束,2隊皆未達致勝分時,以分數多者為勝。
3、 比賽時間結束,若兩隊得分相同,則以2隊6人交叉罰球,總進球數多者為勝;若仍同分則2隊派代表交互罰球,同1輪次先領先1球者為勝。
(七)換人規則
1、 初賽比賽途中不得更換球員,倘若球員受傷下一場則由其他隊員繼續出賽。
2、 決賽控球隊伍可申請替換球員。【以三次為限】
(八)其他
1、 裁判之判決,球員不得提出異議,若比賽中球員言行不當,裁判有權判該名球員技術犯規或強制驅逐出場。
2、 參賽球員須隨身持有身分證明文件,比賽前若發現對方球員資格有問題時,可請求裁判進行身分查核,若確實違反規則,則取消參賽資格,參賽球員或球隊不得異議。
3、 初賽與決賽隊員必須相同,不可更換及冒名頂替。若確實違反規則,則取消參賽資格,參賽球員或球隊不得異議。
4、 主辦單位有權依氣候、場地或其他因素更改比賽時間或終止賽程,若終止賽程不再補賽,則大會將另行採用其他公平方式遴選獲勝晉級隊伍。
(九)附則
除上述規則外,悉適用最新之國際業餘籃球競賽規則。
 
陸、競賽日期:
  一、分區初賽:
區域
預定報名截止日期
預定
初賽日期
預定
初賽地點
預定報名隊數限制
各組預定錄取決賽隊數
北區
【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宜蘭縣】
4/08(日)
4/14(六)
新北市板橋體育場
板橋第二運動場
新北市板橋區民權路117號
280隊
額滿為止
8隊
雲嘉南區
【雲林縣、嘉義縣市、臺南市】
4/08(日)
4/15(日)
國立臺南第二高級中學
籃球場
台南市北門路二段125號
150隊
額滿為止
4隊
高屏區
【高雄市、屏東縣】
4/08(日)
4/15(日)
高雄市立青少年運動公園
室內籃球場
高雄市苓雅區明德街2號
200隊
額滿為止
6隊
花東區
【花蓮縣、臺東縣】
4/22(日)
4/28(六)
國立花蓮高商
籃球場
花蓮市中山路418號
120隊
額滿為止
4隊
桃竹苗區
【桃園縣、新竹縣市、苗栗縣】
4/22(日)
4/28(六)
國立內壢高級中學
籃球場
桃園縣中壢市成章四街120號
150隊
額滿為止
4隊
中區
【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
4/22(日)
4/29(日)
國立臺中第一高級中學
籃球場
臺中市北區育才街2號
200隊
額滿為止
6隊
  二、決賽:
預定決賽日期
預定決賽地點
5/12 (六)
新北市板橋體育場
板橋第二運動場  新北市板橋區民權路117號
  三、其他
(1) 初、決賽之預定日期、地點,若因天候、場地或其他因素須作調整時,主辦單位將另行通知參賽隊伍。
(2) 主辦單位得依報名狀況調整初賽報名隊數限制;另可依各區初賽實際狀況,調整進入決賽之隊伍數。
(3) 取得決賽資格隊伍,若因故無法參加時,主辦單位有權依初賽成績進行遞補。
柒、競賽獎勵:
1、 各區入選參加決賽之隊伍,贈送紀念品1份【於決賽時頒發】。
2、 於決賽當天,將抽出參加決賽隊伍之男子、女子組各一隊,與明星球    員各打一場友誼賽。
3、 決賽獎金(於決賽當天頒發)如下:
幣別:新臺幣
組別
各組第1名
各組第2名
各組第3名
各組第4名
男子組
女子組
100,000元
50,000元
30,000元
10,000元
 
 
 
 
4、 其他獎勵:
(1) 各組冠亞軍隊伍有權利參加暑假NBA傳奇球星互動活動(如有棄權則由季軍遞補,依此類推) (詳細內容行程以主辦單位提供為準)。
(2) 總決賽各組選出『MVP最有價值球員』及『最佳運動精神球員』各乙名,獲得『美國圓夢之旅』(詳細內容行程以主辦單位提供為準)。
 
捌、決賽參賽隊伍補助:
1、 參加決賽之隊伍,主辦單位得按其路程遠近,依下列標準酌以補助或代為安排交通工具:
(新臺幣/每人)
區別
桃竹苗區
中區
雲嘉南區
高屏區
宜蘭區
花蓮區
臺東區
預定
補助金額
200元
300元
400元
900元
200元
700元
900元
2、 交通補助金額於決賽當天報到時領取,請每位參賽者持學生證及身分證件辦理領取手續。
3、 主辦單位得視實際情形調整補助金額。
 
玖、注意事項:
1、 參賽者應配帶主辦單位提供之號碼衣,始能參加比賽。
2、 參賽人員或隊伍如有冒用他人身分、不符參賽資格、或其他違反本活動辦法規定,經查證屬實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全隊參賽或得獎資格。
3、 主辦單位於競賽期間將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並於決賽時設立救護站。
4、 參賽人員應於每場比賽前自行確認健康情況是否得以參與比賽;若因參賽致疾病發作或惡化,概由當事人自負一切相關責任。
5、 報名本活動時,如勾選同意加入國泰Youth菁英網,即表示同意主辦單位及國泰Youth菁英網得因本活動之需要依(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蒐集、(電腦)處理、利用其個人資料。
6、 本活動如有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    事由,致參與本活動者所寄出或登錄(填寫)之資料有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等情形,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7、 參賽者請自行確認所填寫之資料均為正確,若因資料不全或錯誤,致    無法通知活動相關訊息者,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8、 本活動紀念品不得要求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9、 依稅法規定,年度所得獎項金額累計達新臺幣(以下同)1,000元以上者,主辦單位將於翌年依法開立扣繳憑單予得獎者;得獎金額逾20,000元者,並須先扣繳10%之稅金,請得獎者領獎時檢附身分證影本,以利日後扣繳憑單之寄送。
10、 領獎期限內(2012年5月30日前)未完成相關手續或領獎者,視同放棄得獎權利,不接受開立扣繳憑單者,亦同。
11、 獲邀參加美國圓夢之旅的參賽者(以下稱獲邀參加者)須自行負責申請赴美簽證及相關的申請費用等支出,主辦單位僅負責出具相關證明。如因獲邀參加者個人因素導致赴美簽證申請被拒絕而無法赴美,概與主辦單位無涉。對於無法赴美的獲邀參加者,主辦單位將不再給予任何獎金、實物或獎品的兌換或補償。主辦單位有權決定是否另行補選獲邀參加者。
12、 獲邀參加者往返美國的行程安排,以及在美國期間的其他行程將均由主辦單位或其委託的協力廠商安排;其中的活動項目包括參觀美國籃球名人堂(the Naismith Memorial Basketball Hall of Fame),具體內容將另行通知。獲邀參加者在往返美國期間及在美期間(以下稱在美期間),主辦單位或其委託的協力廠商將向獲邀參加者提供必要的安全措施。獲邀參加者在美期間必須完全服從主辦單位或其委託的協力廠商的行程安排,並嚴格配合主辦單位或其委託的協力廠商的要求。如因獲邀參加者不聽從主辦單位或其委託的協力廠商的要求及安排,而導致任何意外或事故發生,獲邀參加者將自行負擔相對應之後果及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美國籃球協會資產有限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美國籃球協會及其成員球隊無涉。
13、 主辦單位將負擔獲邀參加者此次美國圓夢之旅的相關費用(不含簽證等相關申請費用,詳如上述第十一點),包括臺灣往返美國的經濟艙機票、不超過三晚的飯店住宿費用和安排行程內的日常餐費。除此之外的其他個人消費、支出及相關稅金由獲邀參加者自行負責。另獲邀參加者須自行投保在美期間的人身意外保險及其他保險,主辦單位不負責提供。
14、 獲邀參加者在美期間應當遵守當地的法律、法規,尊重當地的社會道德及社會風俗;獲邀參加者自行負責在美期間的一切言行及後果。因獲邀參加者違反當地法律、法規、社會道德及社會風俗而導致的一切後果,將由獲邀參加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美國籃球協會資產有限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美國籃球協會及其成員球隊無涉。
15、 上述美國圓夢之旅中的門票等級、飯店位置選擇、飯店等級選擇、機票艙等、機票時間、座位選擇等均由主辦單位或其委託的協力廠商決定。
16、 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保有修改、變更或取消本活動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並得隨時補充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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