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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 據:中華民國籃球協會教練制度實施辦法。
二、 主 旨:為培養教練人才,提升教練水準,加強教練組織,建立教練形象並樹立教練
權威,全面分級推展籃球運動水準。
三、 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四、 主辦單位:臺北市體育處、中華民國籃球協會。
五、 協辦單位:臺北市立體育館。
六、 研習時間:98年9月26日至9月28日止,共3天。
七、 研習地點:台北市立體育館(台北市南京東路4段10號)。
八、 研習課程:運動科學導論、運動心理學、最新2008年籃球規則研討、運動傷害防護與實
際操作、籃球選手的體能訓練法、個人防守及小組防守訓練法、個人進攻及
小組進攻訓練法。
九、 報名日期:民國98年9月16日(星期三)下午五時止。
(限100名,以報名先後次序為準,名單公佈於籃協網站,不另行通知)
十、 報名地點: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台北市朱崙街20號6樓603室 電話02-27112283)。
十一、 報名方式:攜帶有關證件親自、委託或通訊報名受理。
十二、 報名資格:應具備下各款之規定:
(一) 具有國家C級籃球教練證滿一年以上。
(二) 曾當選國家代表隊隊員且成績優異者。
(三) 現任大專或高中甲級籃球聯賽教練,並實際從事籃球訓練工作滿三年以上。
(四) 大專體育相關科系畢業,在校期間並擔任校隊選手達三年以上者。
(五) 曾任社會甲組籃球隊球員滿五年者。
上述資格需提出相關證明文件,並由本會審核資格。
十三、 報名手續:應繳驗表件
(一) 填寫報名表:(下載報名表)
(1) 繳交本人最近二吋半身脫帽光面照片二張。
(2) 國民身分證、學經歷證件。
(3) 繳交教練證明書、教練經歷證明資料(比賽秩序冊)、球員經歷證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2.3項證明請繳交影本乙份、驗畢恕不退還)
(二) 繳交報名費:參加B級教練甄選:新台幣叁仟伍佰元整。
十四、 甄試方式:
(一) 學、經歷:以中華民國籃球協會教練研習評分標準為依據。
(二) 心得報告:以上課內容及專業領域為範圍。
(三) 筆 試:以訓練實務及上課內容為範圍,由甄選小組評審。
(若有未經請假而缺課之事宜,一律不給予參加筆試)
(四) 成績計算:學經歷佔20%、心得報告佔30﹪、筆試佔50%,成績未達七十分者不予錄取。
十五、 甄試時間:於研習會閉幕典禮結束前,將心得報告以現場繳交方式,送至大會成績組。
十六、本辦法經報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准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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