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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  旨:提昇籃球運動水準,促進籃球運動技術水準,發展全民運動。
二.指導單位:高雄市政府、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三.主辦單位:高雄市體育處、高雄市體育會
四、承辦單位:高雄市體育會籃球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三民家商、七賢國中、新莊高中、太平國小
六.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02 年 1 月 25-27 日至2月1-3日舉行。(國小組102.1.22~25)
七.比賽地點:青少年籃球場、三民家商、七賢國中、新莊高中、太平國小
八.比賽分組:壯年組、社會男子甲組、社會男子乙組、社會女子組(含青女組)、青年男子組、
青少男子組、青少女子組、少男組、少女組。
九.比賽資格:1.壯年組: 62 年 9 月1日以前出生者(滿40歲以上)均可組隊參加。(大會將嚴格審查球員資格)
2.社會男子甲組年齡不限、自由組隊報名,但
(1) 101 年度參加全國運動會決賽前八名球隊隊員必須參加甲組。
(2) 101年度全國籃協主辦之SBL參賽球隊隊員必須參加甲組。
(3) 101學年度HBL、UBA公開1.2級甲組球隊隊員必須參加甲組。
※ 如未滿4隊,不舉行比賽,舉行表演賽。
3.社會男子乙組:年齡不限、自由組隊報名。
4.青年男子組:八十三年九月一日以後出生者(18歲以下)均可自由組隊參加。
5.青少男子組:八十六年九月一日以後出生者(15歲以下)均可自由組隊參加。
6.社會女子組(含青女組):年齡不限、自由組隊報名。
7.青少女子組:八十六年九月一日以後出生者(15歲以下)均可自由組隊參加。
※ 如未滿4隊不舉行比賽即(併入社女組)。
8.少男女組:八十九年九月一日以後出生,以校為單位組隊參加。(不得
跨校組聯隊)
十.比賽規則:少年組採用高中體總審定之少年籃球規則,其餘各組均採用中華民國籃
球協會審定之最新國際籃球比賽規則。
十一. 比賽用球:由大會指定比賽用球
十二.報名方式:
1.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 102年 1 月 4 日下午五時止。(以郵戳為憑)
(國小組:自即日起至 102 年 12 月 28 日止)
2.報名地點:高雄市新興區七賢一路216號13F高雄市體育會籃球委員會及青少年運動園區籃球場福利社。(少年組:高雄市小港區營口路1號太平國小體育組收。傳真、交換亦可, Fax:(07)806-2456
  3.報名電話:(07)236-1137 FAX:(07)235-3367
  4.報名手續:填寫報名表、繳交報名費,始算完成報名手續。
  5.報 名 費:壯年組、社會甲組、社會乙組、青年男子組、青少男子組、社女組(含
青女組)、青少女子組、等每隊貳仟元、少年組每隊壹仟元。
6.未繳交報名費之隊伍,以未完成報名手續,大會不予安排賽程。
7.通信報名時,請將報名表、報名費(匯票方式:抬頭:高雄市體育會籃球委員會)。
(匯款方式:抬頭:高雄市體育會籃球委員會合作金庫銀行七賢分行銀行代號006
帳號:5252717314821)
網路報名: E-mail:basketball_li88@yahoo.com.tw
十三.領隊暨抽籤會議:102年 1 月 11 日下午三時分於青少年運動園區籃球場舉行,不到者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國小組:102年1 月3日上午10時假二樓會議室舉行)
十四.比賽制度:視參加球隊數而定。
十五.獎勵:各組取前四名
十六.規定事項:
1.每位隊員限報名一組,不得跨組,如有隊員同時報名兩隊時,依該球員第一次
出場之隊伍為準,不得再跨第二隊比賽,否則以重複跨隊比賽論,取消該球員
與跨隊之球隊比賽資格。
*2.比賽時請各隊出示身分證,或公立單位核發之證明文件(需有相片、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學生得以學生證代替之)始得出場比賽,未帶者不得出場比賽。
*3.如有冒名頂替者,一經查覺取消該隊比賽資格及往後所有賽程,比賽成績皆不予計算。
4.各隊如有抗議事件,請於賽後一小時內向大會提出抗議書,填妥後領隊教練均需簽章,並繳交保證金參仟元,大會始予受理。經大會召開審判委員會議處理,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最終判決,各隊不得異議。抗議成立時,保證金退還;抗議不成立,保證金沒收。
5.比賽中如有鬥毆情形,依規則處理後提報審判委員會審理,涉及傷害情形移交相關單位處理。
6.比賽球隊必須穿著規則之比賽球衣,始得出場比賽。
7.保險事宜各球隊自理。
8.本次比賽,主辦單位將嚴格審查球員資格,壯年組年紀未達者請勿報名。
9.本次比賽一併選拔年度全國少年籃球賽代表隊伍。
十七.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隨時修正公佈之。

*開幕日期 102 年 1 月 26 日上午10點10分青少年運動園區籃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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