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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 旨:為提倡社區動態休閒活動,培養終身運動習慣,特舉辦「101年度
港獅盃三對三籃球賽」,以提高社區生活品質。
二、指導單位:國際獅子會300-C2區、沙鹿區公所。
三、主辦單位:國際獅子會300-C2區第十八專區(第35、36分區)、台中港獅子會。
四、技術指導單位:台中市體育總會籃球委員會。
五、參賽對象:凡公私立學校、團體、社區及一般民眾皆可參加。
六、比賽日期:101年11月17日(星期六)上午8:00報到。
七、比賽地點:沙鹿區綜合運動公園(位於沙鹿區公所斜對面,室外場地)。
八、參加辦法:1.每支球隊報名人數以4人為限,球隊須設領隊一人,負責督導球隊
遵守競賽規定及協調連繫。
2.凡報名參加比賽之球隊,均須填寫報名登記表(如附件),向主辦
單位報名。
3.每人只准參加一隊,如同時報名二個球隊以上,以第一次出賽之球隊為其所屬球隊。
4.報名費:100元,於繳交報名表時一同繳納。
5.主辦單位提供每支球隊礦泉水、點心。
九、報名方式:1.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1年11月12日止。
2.報名地點:A.台中市體育總會籃球委員會
地址:沙鹿區大同街50號
電話:04-26651788 傳真:04-26622658
B.金同利體育用品社(沙鹿郵局斜對面)
電話:04-26621189
十、比賽辦法:1.比賽規則:採用中華體育運動總會審定之最新籃球規則。
2.比賽制度:A.預賽採分組單循環積分制,決賽以交叉決賽為原則。
B.積分計算方式:勝隊積分為2分,負隊積分為1分,
棄權積分為0分。
C.各隊績分相同者,以罰球PK決定勝負,每回各隊選出3名選手,各罰一球,進球最多者勝。
十一、比賽時間:當日公佈於沙鹿區綜合運動公園。
十二、比賽組別:1.社會組:凡符合參賽資格之民眾。
2.高中組:高中、高職之在校學生。(必須準備學生證,以便查證)
3.國中組:國中在校學生。(必須準備學生證,以便查證)
4.女子組:年滿15歲以上者。
附註:高中組、國中組未符合在校生資格者,取消該隊之比賽資格。
十三、獎勵:優勝隊伍每組前三名,各頒發獎牌及獎金如下:
社會組:第一名獎金5,000元
第二名獎金4,000元
第三名獎金3,000元
高中組:第一名獎金4,000元
第二名獎金3,000元
第三名獎金2,000元
國中組:第一名獎金4,000元
第二名獎金3,000元
第三名獎金2,000元
女子組:第一名獎金2,000元
第二名獎金1,500元
第三名獎金1,000元
十四、申訴:1.各隊於比賽前,對於比賽人員或事項有異議時,必須於比賽前向裁判提出,於開始比賽後一概不予受理。
2.凡違反運動精神(如打架,不服從裁判判決等事項)除應負之刑責外,
港獅盃三對三籃球賽」,以提高社區生活品質。
二、指導單位:國際獅子會300-C2區、沙鹿區公所。
三、主辦單位:國際獅子會300-C2區第十八專區(第35、36分區)、台中港獅子會。
四、技術指導單位:台中市體育總會籃球委員會。
五、參賽對象:凡公私立學校、團體、社區及一般民眾皆可參加。
六、比賽日期:101年11月17日(星期六)上午8:00報到。
七、比賽地點:沙鹿區綜合運動公園(位於沙鹿區公所斜對面,室外場地)。
八、參加辦法:1.每支球隊報名人數以4人為限,球隊須設領隊一人,負責督導球隊
遵守競賽規定及協調連繫。
2.凡報名參加比賽之球隊,均須填寫報名登記表(如附件),向主辦
單位報名。
3.每人只准參加一隊,如同時報名二個球隊以上,以第一次出賽之球隊為其所屬球隊。
4.報名費:100元,於繳交報名表時一同繳納。
5.主辦單位提供每支球隊礦泉水、點心。
九、報名方式:1.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1年11月12日止。
2.報名地點:A.台中市體育總會籃球委員會
地址:沙鹿區大同街50號
電話:04-26651788 傳真:04-26622658
B.金同利體育用品社(沙鹿郵局斜對面)
電話:04-26621189
十、比賽辦法:1.比賽規則:採用中華體育運動總會審定之最新籃球規則。
2.比賽制度:A.預賽採分組單循環積分制,決賽以交叉決賽為原則。
B.積分計算方式:勝隊積分為2分,負隊積分為1分,
棄權積分為0分。
C.各隊績分相同者,以罰球PK決定勝負,每回各隊選出3名選手,各罰一球,進球最多者勝。
十一、比賽時間:當日公佈於沙鹿區綜合運動公園。
十二、比賽組別:1.社會組:凡符合參賽資格之民眾。
2.高中組:高中、高職之在校學生。(必須準備學生證,以便查證)
3.國中組:國中在校學生。(必須準備學生證,以便查證)
4.女子組:年滿15歲以上者。
附註:高中組、國中組未符合在校生資格者,取消該隊之比賽資格。
十三、獎勵:優勝隊伍每組前三名,各頒發獎牌及獎金如下:
社會組:第一名獎金5,000元
第二名獎金4,000元
第三名獎金3,000元
高中組:第一名獎金4,000元
第二名獎金3,000元
第三名獎金2,000元
國中組:第一名獎金4,000元
第二名獎金3,000元
第三名獎金2,000元
女子組:第一名獎金2,000元
第二名獎金1,500元
第三名獎金1,000元
十四、申訴:1.各隊於比賽前,對於比賽人員或事項有異議時,必須於比賽前向裁判提出,於開始比賽後一概不予受理。
2.凡違反運動精神(如打架,不服從裁判判決等事項)除應負之刑責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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