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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 的:
(一)營造「愛與祥和」的社會,提倡本縣籃球運動。
(二)加強學校體育活動,提倡籃球運動風氣,以提高籃球技術水準,培養正當休閒活動,促進社會青年情感交流。

二、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桃園縣政府體育處、中壢市公所、桃園縣體育會籃球委員會。

四、協辦單位:治平高中、忠貞國小

五、比賽日期:101年2月11日至2月18日(共8日)。

六、比賽地點:桃園縣立體育館(巨蛋)。

七、比賽組別:
(一)壯年男子組、(二)壯年女子組、(三)青壯男子組、(四)青壯女子組、(五)社會男子組、(六)社會女子組、(七)大專男子組、(八)大專女子組、(九)高中男子組、(十)高中女子組、(十一) 國中男子組、(十二)國中女子組、(十三)國小男子組、(十四)國小女子組
※此次比賽將做為國小組〝全國少年籃球錦標賽〞選拔之依據。

八、參賽資格:
(一)壯年男子、女子組須年滿46歲以上均可報名。
(二)青壯男子、女子組須年滿40歲以上均可報名。
(三)社會男、女組:凡中華民國之國民均可自由組隊參加。
(四)所有學生組別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唯一校限報男女各一隊。

九、報名手續:
(一)自即日起至101年1月20日下午五點止,請上桃園縣籃委會網站(http://tyba.tw),並依式填寫報名表,凡逾期或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二)人數:球員最多十五人(比賽登錄12人)。
(三) 報名費用:壯年組、青壯組、社會組每隊需繳交報名費2500元整。大專組、高中組、國中組每隊需繳交報名費1500元整。國小組每隊需繳交報名費1000元整。  請將報名費匯入『土地銀行南桃園分行,帳號(114001010773)』請務必確實註明報名隊伍名稱。
(四)報名手續:
1. 網路下載WORD格式報名表,填寫好寄到 service@tyba.com。
2. 報名單須有領隊、教練、管理各一人,球員十二人,替補三人。
3. 報名單上各項資料必須填寫完整(連絡人E- MAIL及電話)。
4. 繳交報名費及保證金,請於報名截止日前繳交。
5. 未完成以上1至4項報名手續者,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

十、比賽制度:
(一)各組報名少於三(不含)隊以下者不舉行比賽。
(二)報名五隊(含)以下採循環賽制。
(三)報名五隊以上採預賽分組,決賽由主辦單位視報名隊數多寡決定賽制。

十一、賽程:
(一)大專組以上,不含大專組之球隊,賽程皆安排在假日或晚間五時後比賽。
(二)賽程於101年2月13日(星期一)公布於桃園縣籃委會網站(網址:http://tyba.tw)

十二、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審定之最新國際籃球規則。

十三、比賽用球:採用國際籃總規定之比賽用球。

十四、抽 籤:定於101年2月2日(星期四)上午九時,在治平高中體育辦公室舉行,各隊應派員參加,否則由大會指派人員代抽,不得異議。

十五、參加經費:各隊自理。

十六、獎勵:各組取前三名,由本會頒贈獎盃及獎狀、不足5隊取一名。

十七、懲戒:球隊一經報名不得棄權,違者除終止未完賽程外,並停止球隊參加本會所舉辨之比賽二年。

十八、申訴:各隊如有申訴事件,應由隊長在記錄簿上簽字,並且在該場比賽結束後一小時內,以書面由領隊或教練簽章,連同保證金新台幣五千元整送達本會審判委員會審查,申訴被受理時保證金退還,否則沒收充作基金,審查結果以審判委員會之裁決為終決,不論勝訴或敗訴,不得再行申訴。

十九、附 件:
(一)比賽球員均應攜帶身分證或學生證以備查證,未攜帶者不得出場比賽。
(二)球員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經發覺即取消該隊比賽資格。
(三)球員一人不能同時代表兩隊,如有違者,即取消第二出場比賽資格。
(四)球員出賽應穿著統一運動服裝,號碼由0號至99號,否則不得參加比賽。
(五)凡經報名後無故棄權之隊伍,或於比賽中有重大違紀事項(如鬥毆、罷賽等),將依本縣籃委會開會決議,禁止該隊參與本會所辦理之所有比賽二年。
(六)各球隊應於表訂開賽時間前二十分鐘到場,並向記錄台辨妥出賽手續。
(七)比賽時非本隊己報名之隊職員不得坐在球隊席上。

二十、保險:請各參賽球隊自行投保保險,如有意外發生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賠償責任,各參賽球隊不得提出異議。

二一、本競賽規則奉桃園縣政府(101)府教體字1010000001號函核備在案。
備註:比賽場館租借不易,請所有參賽隊伍協助維持各場館整潔。本委員會配合行政院環保署於公共場所全面禁煙政策,各比賽校園及場館內外均嚴格禁止吸煙、嚼檳榔、酗酒。全隊隊職員 若經查獲且勸導未果,將扣除保證金及取消全隊參賽資格,並報請行政主管機關處理,若為觀賽民眾則報警處理,敬請各參賽隊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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