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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 旨:為提倡少年籃球運動,增進學童健康及加強團隊生活教育。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中華民國籃球協會。
三、主辦單位:新竹市政府。
四、承辦單位:新竹市體育會籃球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新竹市北區舊社國民小學、新竹市立建華國民中學。
六、贊助單位:
七、參加資格:各公私立國民小學在學學生,以學校為單位組隊,不得組聯隊
每隊選手以14人為限。
八、比賽組別:(1)男子組(2)女子組。
九、比賽日期:100年12月10~13日共四天。
十、比賽地點:新竹市北區舊社國民小學、新竹市立建華國民中學。
十一、競賽制度:視報名隊數由主辦單位決定。
十二、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審訂之國際少年籃球規則。
十三:比賽用球:
十四、報名方式:
(1)日 期:即日起至100年11月10日(星期四)止(以郵戳為憑)
(2)地 點:300新竹市學府路二號(建華國中體育組-沈施俊老師收)
(3)聯絡電話:0933-117826(聯絡時間12:00~13:00,16:00~19:00)
(4)報 名 費:新臺幣1500元。
十五、報名手續:請自行下載報名表並以電腦打字,一律(通信報名)掛號或現金袋方式郵寄以免遺失,並隨信封繳交報名費新台幣1500元整。
十六、領隊會議:訂於100年11月12日(星期六)下午二時在新竹市立體育館內~新竹市體育會籃球委員會辦公室,商討有關競賽事宜並抽籤編排賽程,各隊請派人參加,缺席者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
十七、競賽資訊:報名表及賽程表屆時公佈於新竹市體育會籃球委員會網頁
十八、獎 勵:各組前四名由大會頒發獎盃乙座,以資鼓勵。
十九、申 訴:運動員資格申訴,應於比賽開始前提出,其他事件之申訴在賽後裁判於記錄表上簽名前由該隊隊長提出,並於記錄表「抗議球隊隊長」欄內簽名,並於30分鐘內以書面由領隊或教練簽蓋章,並繳保證金參仟元向大會審判委員會提出申訴,受理時保證金退還,否則沒收。大會審判委員會之判決即為終決,各隊不得再提異議。
二十、附 則:
(1)報名手續不完全者,不予排入賽程。
(2)選手出場比賽時,必須攜帶學生在學證明(須有相片加蓋印信)以備查核,資格不符者不得出場比賽。
(3)各隊隊職員保險及參賽經費由各隊自理。
二十一、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通過後修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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