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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計畫名稱:全縣四級籃球推廣運動
二、計畫依據:行政院體育委員會100年1月5日體委全字第1000002001號函
及花蓮縣政府100年2月10日府教體字第1000022970號函辦理。
三、計畫目標:(一)倡導全民體育及加強全民籃球運動之推展。
(二)提升本縣各級學校籃球運動技能。
(三)讓本縣各級學校在聯賽中奪的更好的成績。
四、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花蓮縣政府
五、主辦單位:花蓮縣體育會
六、承辦單位:花蓮縣體育會籃球委員會
七、協辦單位:花蓮縣籃球協會、花蓮高工、花蓮高商
八、比賽辦法:
1、比賽日期:100年10月29、30及11月5、6日,共4天

2、比賽場地:花蓮高工體育館、花蓮高商體育館
3、比賽組別:高中男子組、國中男子組、社高女子組
4、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月19日 下午5點止。
5、報名地點:1、新港書坊(陳建邑) 電話:8342373 傳真:8342372

2、花蓮縣籃球協會網站報名www.hlba.tw。
6、開幕時間:本次賽事免開幕,直接進行相關賽事。
7、競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籃球協會頒行之最新籃球規則。
8、競賽制度:(1)視報名隊數多寡由大會決定
(2)每組報名隊數未達3隊則取消該組比賽
9、聯絡方式:(1)花蓮縣體育會籃球委員會陳宏名0937-692332。
(2)花蓮縣籃球協會陳詩啟0933-797979。
10、獎勵辦法:取前三名頒發獎盃。
11、比賽辦法:以中華民國籃球協會最新頒訂的規則為主。
12、特殊規定:1.預賽及複賽每節8分鐘,決賽10分鐘。
2.除犯規、罰球及暫停停錶外,其餘時間皆不停錶。
3.第四節及每次延長賽最後兩分鐘全程停錶。
九、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另函(電)補充之,修正時亦同。
備註:
※ 領隊及抽籤會議將於100年10月20日10時假花蓮縣吉安鄉體育會二樓會議室舉行,請各隊務必出席。(地址:花蓮縣吉安鄉中山路一段208號)
※ 各隊須繳交500元報名費及1,000保證金。
※ 比賽期間如發生冒名頂替、鬥毆或罷賽則沒收保證金及取消所有相關賽程。
※ 各隊球員只能代表一隊出場比賽(不得跨組),若有代表兩隊(含)以上出賽的球員,將取消兩隊成績及後續相關賽程。
※ 若發生球員鬥毆或毆打裁判,本會將禁止兩隊所有隊職員參加本會3年內所舉辦之任何賽事。
※ 各隊完成所有賽程後退還保證金。
※ 大會辦理場地責任險,請各隊自行辦理意外醫療險。
※ 大會每場提供礦泉水,並請各隊共同維護場地清潔並將垃圾分類及回收。
※ 參賽隊伍太多時,本會將依完成報名手續(繳交報名費及保證金)之球隊先後順序決定參賽隊伍名單。

活動網址: http://www.hlba.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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