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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 旨:為提倡籃球運動風氣,提高籃球運動水準,促進校際學生情誼特舉辦此錦標賽。
二、主辦單位:高雄市楠梓體育會、立法委員黃昭順國會辦公室。
三、承辦單位:國立高雄大學。
四、協辦單位:高雄市體育會籃球委員會、國立海洋科技大學
五、日 期:中華民國100年5月21日(六)。
六、比賽地點:國立高雄大學 洪四川 運動中心。
七、報到時間:5月21日當天08:00-08:30至檢錄組完成報到。
八、參加資格:(一)凡九十九學年度第二學期正式註冊的大高雄市所有大專院校學生,可自由組隊參加比賽。(請參加學生攜帶學生證)。
(二)凡參加99年度大專盃籃球聯賽:公開組一、二級球員不得報名參賽。
九、比賽分組:(一)男生組 (二)女生組。(每隊可報名四人,每人限報名1隊,如有跨對或冒名頂替者以棄權論)
十、報名辦法:
(一)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0年5月10日17:00截止。
5月16日由大會抽籤分組。賽程分組當日公佈在高雄大學
及高雄市體育會籃球委員會網站。
(二)報名方式:請至高雄大學體育室網站網址:http://pe.nuk.edu.tw/及高雄市體育會籃球委員會網站網址:basketball¬_li88@yahoo.com.tw直接上網登錄報名即可。或下載報名表將報名資料列印後郵寄或傳真國立高雄大學體育室、電話:07-5919380傳真:07-59179057或高雄市體育會籃球委員會電話:07-2361137傳真:07-2353367。報名表格式請參考(附件一)。
十一、比賽制度:報名隊數男女共計200隊,額滿為止。
十二、比賽規則:採比賽時間10分鐘先得分15分制(如附件二)。
十三、獎 勵:(一)各組錄取前三名頒發獎牌。
(二)各組錄取前八名頒發獎金如下:
第一名禮券6,000元 第二名禮券4,000元 第三名禮券3,000元
第四名禮券2,500元 五至八名禮券各1,500元。
十四、申 訴:本比賽以裁判判決為最終判決,不得申訴。
十五: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隨時公佈之修正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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