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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比賽宗旨:為推展全民運動,提倡籃球運動風氣和技術,提供正當休閒活動。
二、主辦單位:台南市政府。
三、合辦單位:台南市議會、台南市體育會。
四、承辦單位:台南市體育會籃球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台南市體育場、台南市立公園國民小學。
六、比賽地點:台南市體育公園籃球場、台南市公園國小體育館。
七、比賽日期:99年9月9日 至19日,共6天。
(一)社會男子組、社會女子組:99年9月11、12、18、19日。
(二)高中男子組、國中男子組:99年9月9、10、11、12、18日。
八、比賽組別:(一)社會男子組(二)社會女子組(三)高中男子組(四)國中男子組
九、參賽資格:(一)社男組、社女組不限資格自由組隊參加。
(二)學生組以學校為單位,並以99學年度已於該校註冊之學生為限,
須出示學生證以玆證明。
十、比賽制度:各組採分組循環預賽,晉級淘汰決賽。
十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99年8月18日 截止。
十二、報名方式:請將報名表及報名費以掛號郵寄 台南市中西區民生路二段238號
台南市體育會籃球委員會收,並電話0939705405與柯尊仁總幹事確認。
十三、報名人數:限職員三人,隊員十二人。
十四、報 名 費:每隊收報名費壹仟伍百元整,未繳者視同未報名,恕不安排賽程。
十五、領隊會議及抽籤:99年8月24日 晚上19:30假台南市公園國小體育館舉行。
賽程9月1日 公佈於本會網站http://tw.myblog.yahoo.com/tainan-basketball
請自行下載,不再另行寄發賽程表。
十六、開幕典禮:訂於99年9月11日 上午11:00假台南市公園國小體育館舉行。請各
隊派員踴躍參加。
十七、獎勵辦法:各組錄取優勝隊伍一至四名頒贈獎盃。
十八、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籃球協會頒布之最新國際籃球規則。
十九、附則:(一)、各隊應於參賽前二十分鐘到場,並向紀錄台辦妥出賽手續。
(二)、每位隊員限報名一隊不可跨隊報名,如有隊員同組報名兩隊時,依
該球員第一次出場之隊伍為準,本會將於首次出賽時認定,不得再
跨第二隊比賽,否則以重複跨隊比賽論,取消該球員與跨隊之球隊
比賽資格。請球隊報名時務必確認球員參賽意願。
(三)、球員資格不符及冒名頂替者,一經檢舉確認即取消該隊比賽資格。
(四)、比賽中如有鬥毆情形,取消雙方參賽資格,涉及傷害情形移交相關
單位處理。鬥毆雙方之球隊所有隊職員,並停止參加本會所舉辦之
各項比賽二年。
(五)、請協助維持秩序和環境清潔。依學校規定,校園內嚴禁抽菸及吃檳
榔,並請勿攜帶餐飲進入木質球場內,若經勸阻不願配合之球隊,
將列入不受歡迎之球隊,停止參加本會所舉辦之各項比賽二年。
二十、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提出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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