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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 旨:發展籃球運動,提昇技能水準,暨倡導正當休閒活動,聯繫校際間情感。
二、指導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高雄市中等學校體育促進會
三、主辦單位:高雄市中等學校體育促進會
四、承辦單位:高雄市立高雄高雄高級中學
五、協辦單位:高雄市體育會籃球委員會
六、參加組別:高二男生組、高二女生組
七、參加資格:本市公私高中職學校高二在籍學生,以班級為單位組隊報名參加,每校至多報名3隊(選手皆為同一班同學)。
八、報名方式:(一)填妥報名表及核章後,傳真或交換至雄中體育組。
(二)請於9月18日前完成報名手續,逾期不予受理。聯絡電話: 2854754 傳真: 2854754或E-mail:kshspe@yahoo.com.tw,請依報名表(附件一)內容填寫。
九、比賽規則:如附件二
十、比賽日期:98年10月1日至10月2日(視報名情形而訂)
十一、比賽地點:高雄中學室外籃球場或青少年運動園區籃球場
十二、技術會議:98年9月23日(星期三)10時在高雄中學體育組視聽教室舉行。
※ 決賽賽制視報名隊數多寡採分組循環,故技術會議時公開抽籤決定。
※ 各項相關訊息及賽程表屆時請上高雄中學網站首頁點閱。
十三、錄取名次:高男取前六名,高女取前四名。
十四、獎 勵:
(一)優勝隊伍頒發獎盃及獎狀。
(二)各組第一名教練得依敘獎規定申請敘獎。
(三)承辦學校工作人員依規定敘獎。
十五、本項經費由中等學校體育促進會98年度編列預算支付。
十六、本規程經教育局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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