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一、宗 旨:透過籃球運動提倡環保訴求,並且以球會友,強健體魄、提供青少年培養良好的運動習慣及休閒活動。

二、指導單位:新竹縣政府。

三、主辦單位:新竹縣議會。

四、協辦單位:新竹縣體育會籃球委員會、竹北市公所、新竹縣賈鐵山籃球推廣協會、竹北市籃球委員會、環亞不動產。

五、承辦單位:新竹縣體育會籃球委員會。

六、比賽日期、地點:97年12月27日(星期六),新竹縣政府前大廣場。

報 到:參賽選手請於上午8時30分前報到完畢。

開幕典禮:上午9時於新竹縣政府前大廣場舉行,選手穿著整齊運動服參加典禮。

七、參加對象:本縣各公私立機關、學校、各公司行號及人民團體均可組隊參加,預計八00人。

八、比賽組別:【各組男、女生不得跨組,國中、高中、大專不得混合組隊】

(一)國小男子組 (二)國小女子組 (三)國中男子組

(四)國中女子組 (五)高中男子組 (六)高中女子組

(七)社青男子組 (八)社青女子組

九、組隊規定及抽籤:

☆(一)各校採團體報名,不得跨校組隊,報名後不得更改名單。

(二)在學學生具有正式學籍者,每人限參加一隊。

(三)隊名限六個字內,恕不接受符號及不雅隊名。

(四)抽籤由大會統一實施,各隊不得異議,賽程於12月24日 公佈在新竹縣體育會籃球委員會網站,不另行通知,請密切注意相關訊息公佈。

十、報名方式:

(一)請詳填報名表(如附件)於12月20日(星期六)前寄或傳真環亞不動產服務組,傳真:(03)6582626。

(二)聯絡人:楊文明、電話:(03)6582929、0937-152811。

(三)本辦法、報名表可至新竹縣體育會籃球委員會網站下載,網址:

http://tw.myblog.yahoo.com/williams590215/

十一、比賽方式:比賽採單淘汰制。

十二、比賽規則:

1、每隊三人,開賽後三分鐘內未到,以棄權論、中途受傷離場,應以二人賽至終場,不足二人則應棄權。

2、每隊先得12分,或十分鐘內得分較高者為優勝。

3、三分線外投籃進球得三分、三分線內投籃進球得二分、罰球進一球一分(罰球不進不必搶球)。

4、洗球後第一球需傳球、爾後才能開始進攻。

5、抄截獲球,投籃不進,而由防守搶得籃板球時,均需重回三分線外方可進攻。

6、每隊累計犯規達4次,爾後每次犯規加罰二球。

7、執行罰球後,無論投中與否皆由對方發球。

8、時間終了平手時,每隊三人於罰球線各投一球決勝負,再平手時,輪派一人決勝負,先進球者獲勝。

9、選手均應穿著運動服,否則禁止出賽。

10、出賽比賽時間以大會廣播為準,請勿任意離開比賽場地。

11、比賽中(或練球時)禁止灌籃、拍打籃板、拉扯籃網,如有其他球隊

檢舉(須有裁判證實),則該隊取消比賽資格。

12、1至6組選手均應攜帶學生證,7、8組選手請攜帶健保卡或身份證以備檢查,如資格不符者,經查明屬實,全隊應以棄權論;對於對隊資格有疑問者,應於開賽前提出,經檢舉未能提出證明者應退出比賽。

13、未規定事項,悉依裁判之判決。

十三、申  訴:

(一)球員資格問題之抗議,應於賽前向大會提出,經大會審定始得成立,於賽後始向大會提出,恕不予處理。

(二)球賽進行中所發生爭執之抗議應於該場結束後十分鐘之內以正式抗議書由該隊之領隊、副領隊或教練簽章,同時繳交保證金壹仟元,向大會審判委員會提出申訴,以審判委員會議之裁決為終決,如抗議成立則退回保證金。

十四、附  則:

(一)參加人員一切費用、交通自理,比賽球由主辦單位準備。

(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適時修訂補充之。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佳里區體育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