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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主旨:為推展本縣籃球運動風氣,提供各級學校教職員工閒暇運動並促進校際聯誼,特規劃辦理本活動。
貳、組織:
一、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
二、承辦單位:花蓮縣籃球協會
二、協辦單位:花蓮縣立自強國民中學、花蓮縣體育會籃球委員會
參、比賽辦法:
一、比賽日期:98年12月12、13日及12月19、20日,共4天(星期六、日)。
二、比賽場地:花蓮縣立自強國中體育館。
三、比賽組別:甲組(公開組)、乙組(青壯組) 限64年12月12日(含)前出生。
四、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2月4日(星期五)下午16時止。
五、報名方式:1、網路報名:請至花蓮縣籃球協會網站報名網址為www.hlba.tw。
2、E-mail:ming023.chen@msa.hinet.net花蓮縣籃球協會陳宏名。
六、競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籃球協會頒行之最新籃球規則。
七、競賽制度:1、視報名隊數多寡由大會決定。
2、每組報名隊數未達3隊則取消該組比賽。
八、聯絡方式:1、花蓮縣政府教育處體健科楊政道老師(8462860*354)。
2、花蓮縣籃球協會陳宏名裁判長(0937-692332)。
九、獎勵辦法:8隊以上取前4名、8隊以下取前3名隊伍頒發獎盃。
十、比賽用球:大會採斯伯丁之皮製籃球。
十一、比賽辦法:以中華民國籃球協會最新頒訂定規則為主。
十二、領隊暨抽籤會議:訂於12月7日(星期一)下午14點整,假花蓮縣政
府教育處體健科(縣立棒球場內)會議室舉行,領隊
會議結束後則不可再修改球員名單,未到單位由大會
代為抽簽,不得異議。
十三、競賽規定:1、比賽每節十分鐘。
2、除罰球及暫停停錶外,其餘時間皆不停錶。
3、第四節最後兩分鐘及延長賽全程停錶。

十四、組隊方式:
1、甲組:(1)凡任職花蓮縣各級學校之教職員工(替代役除外)均可組隊報
名參加。
(2)花蓮縣縣內所有學校之教職員均可垮組成聯隊參賽。
(3)隊伍名稱由各隊自行訂定。
2、乙組:(1)凡任職花蓮縣各級學校之教職員工(替代役除外)均可組隊報
名參加。
(2)需年滿34歲(即64年12月12日前出生)才可報名參加。
(3)花蓮縣縣內所有學校之教職員均可垮組成聯隊參賽。
(4)隊伍名稱由各隊自行訂定。
十五、參賽資格:(1)花蓮縣內各大專院校、高中(職)、國中及國小等學校之
正式教職員工。
(2)花蓮縣內各級學校之代理(課)教師及實習老師。
(3)教育處正式或借調人員。
(4)已退休之教育人員。
十六、身分證明:比賽前請各隊隊職員自行準備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查驗。
十七、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另函(電)補充之,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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