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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規程》
一、宗 旨:為促進本縣國民中小學籃球交流,擴大比賽層面及提倡正當活動,聯誼情感,互相切磋球技,以提高本縣之國中小籃球水準。
二、主辦單位:宜蘭縣政府
三、協辦單位:宜蘭縣體育會籃球委員會、國立宜蘭高級中學
四、承辦單位:宜蘭縣光復國民小學
五、比賽地點:宜蘭縣光復國民小學(國小組)、國立宜蘭高級中學(國中組)。
六、比賽日期: 國小組:98.3.12(星期四)至98.3.17(星期二)
國中組:98.3.18(星期三)至97.3.22(星期日)
七、比賽分組:
1.國中男子組。
2.國中女子組。
3.男童甲組(十九班以上)。
4.女童甲組(十九班以上)。
5.男童乙組(十八班以下)。
6.女童乙組(十八班以下)。
八、參賽資格:
※ 每校限報一隊,且應以第七項比賽分組之區分條件,進行報名受理。
※ 報名學生須在該校就讀滿一學期始得參賽(97年9月30日以前轉入就讀)
1.學童組:本縣各國民小學民國85年9月1日以後出生學童均可報名參加,但
不同性別,不得同組。(各隊請攜帶附有照片之在學證明,以備檢查)。
2.國中組:本縣各國民中學民國82年9月1日以後出生學童均可報名參加。(各
隊請攜帶球員之學生證,以備檢查)。
九、報名人數:國小組每校報名球員15人(國中組18人),每組限參加一隊,其中1人為隊長;職員限定領隊、教練、助理教練、管理各1人。
十、報名日期:自98年2月12日起至2月26日下午十六時止(電子檔報名表)。
十一、報名方式:
1.請填妥報名表後,將電子檔傳送至光復國小體育組梁家鳴老師信箱
min18475@ilc.edu.tw,紙本已核章之報名表應於98年3月2日下午四時前送至光復國小體育組(宜蘭市泰山路60號,以郵戳日期為準),逾期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
2.若有相關問題,請洽9322077-1838梁家鳴老師。0922-337-251
十二、抽籤暨領隊會議:訂於98年3月2日(一)下午四時在光復國小1樓美勞2教室舉行,參賽學校請派員參加,未派員參加者由主辦單位代抽,若因此影響比賽權益者,亦不得提出異議。)賽程表將公告於縣教網、光復國小網頁,請自行下載。(領隊會議當天請確認貴校名單是否正確,以利獎狀印製及比賽驗證使用。
十三、比賽制度:國小各組不足三隊時,則甲乙組學校併組舉行,名次分開計算。
(不同性別亦不得同組);賽制視參加隊數多寡於抽籤會議時公佈。
十四、比賽用球:
1.國小組:採用五號比賽用球。
2.國中男子組:採用七號比賽用球。
3..國中女子組:採用六號比賽用球。
十五、比賽規則:
1.國小組:採用高中體總編訂之國小趣味化籃球比賽規則。
2.國中組:採用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審定之最新國際籃球規則 。
十六、比賽時間:
1.國小組:比賽共分四節,每節六分鐘停錶。
2.國中組:比照縣內乙組聯賽時間規定。
十七、名次判定:每組比賽名次判定以積分判定(循環賽)
1.國小組:勝一場得3分,和一場2分,負一場1分,棄權0分。
2.國中組:勝一場得2分,負一場1分,棄權0分。

*兩隊積分相等時
1.以該兩隊比賽之勝隊獲勝。
2.以各隊於該循環中各場比賽結果得分總和除以失分總和之商率判定名次,商率大者佔先。

*如三隊或三隊以上積分相等時
1.以積分相等之各隊間的比賽結果判定。
2.以該相關隊比賽之得分總和除以失分總和之商率,判定名次,商率大者佔先。
3.以各隊於該循環中各場比賽結果得分總和除以失分總和之商率判定名次,商率大者佔先。

*第五、六名之名次判定
1.若有爭第五名之比賽以比賽結果判定。
2.若無比賽,以該隊所有比賽之得分總和除以失分總和之商率判定名次,商率大者佔先。

十八、獎 勵:
1.三隊參加取第1名、四隊參加取前2名、五隊參加取前3名、六隊以上取前 4名、十隊以上取前6名頒發獎狀,。冠軍隊之教練頒發最佳教練獎狀。
2.校長、教練、助理教練、管理等人員敘獎,得參照宜蘭縣所屬學校教育人員獎懲裁量基準,予以敘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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