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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旨:為使民眾有正當的休閒活動提昇南部籃球運動風氣,健全籃球球隊管理及制度,培養健康籃球環境進而提昇籃球技術,組織運動社團、建置運動聯盟,推動配合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打造運動島計畫,成立KBL南區聯盟籃球聯賽蓬勃社會體育、促進社會和諧、增強身體健康之目標,營造健身運動氣息,培養良好的生活態度,創造運動賽會強身教育情感交流發掘才的多元化功能。
二、指導單位:高雄市政府、中華民國籃球協會。
三、主辦單位:高雄市體育處、高雄市體育會
四、承辦單位:高雄市體育會籃球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 勁錫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業達群有限公司。
六、比賽組別:社會男子乙組。
七、參賽資格:
1、以台南市、屏東縣、台東縣、高雄市等各縣市球隊為主,並歡迎全國各地區熱愛 籃球之士報名參加。
2、球員資格規定:現役SBL及SBL退役未滿2年者限制報名,
曾於SBL登錄者,一個球隊至多以1位為限。
102學年度〈含應屆畢業生〉UBA大專甲一級登錄者 每支球隊以2位為限。
102學年度〈含應屆畢業生 不含資格賽隊伍〉HBL高中甲組登錄者
每支球隊以3位為限。
3、參賽隊數:視報名隊伍做最後決定。


八、競賽制度:採用例行賽、外卡賽、明星賽、 季後賽賽制。
九、比賽地點:高雄市各機關學校籃球場館
〈例行賽 跨組賽 季後賽於室內場館為主,外卡賽 明星賽 四強賽於中正青少年
籃球場為主,遇有臨時狀況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致比賽場館需變動之,
籃委會保留更改權利並再行通知各球隊配合辦理〉
十、比賽日期:賽季暫訂103年3月至8月,冠亞軍賽日期再行公佈
每參賽球隊訂於每週星期六、或日舉行一場例行賽。
1、季 賽: 2、外卡賽: 3、季後賽: 4、明星賽:
十一、報名方式:
1、日期:自即日起至103年2月17日(星期五)17時截止。
2、地點:高雄市體育會籃球委員會 地址:高雄市新興區七賢一路216號13樓
電話: (07) 236-1137 傳真:(07) 235-3367。
3、人數:每隊職員5名、球員最多22名,不可少於12名
(每場比賽於報名隊員中登錄12名參加該場比賽)。
4、報名手續:
〈1〉繳交報名費新台幣壹萬伍千元整始為完成報名。
通信報名時,請將報名表、報名費(匯票方式:抬頭:高雄市體育會籃球委員會)。
(匯款方式: 抬頭:高雄市體育會籃球委員會 合作金庫銀行七賢分行銀行)
( 代號006 帳號:5252717314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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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下載報名表填寫完畢寄籃委會信箱 E-mail basketball_li88@yahoo.com.tw
(3)報名表上各項資料必須填寫完整。球員大頭照請自行剪裁1吋半正面半身
五官清楚之照片並上傳於報名表格內寄至籃委會信箱。可參考附件一。
(4)球員基本資料或製作球員證照片電子檔不完整,須於領隊會議前補齊。
(5)未完成以上1至4項報名手續者,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不予受理。
十二、領隊會議:
1、時間:2014年2月22日(星期六) 下午14時正。
2、地點:高雄市體育會籃球委員會(中正青年籃球場辦公室)
十三、申訴:
各隊如有申訴事件,隊長應在記錄簿上簽字,在該場比賽結束後一小時 內,
以書面由領隊或教練簽章,連同保證金新台幣伍千元整送達臨場技術委員受理。
十四、獎勵:取前三名,頒發獎盃(大會特別製作之獎盃)。
取冠軍,由贊助商頒發12套球衣含印字。
明星賽取冠軍,由贊助商頒發12套球衣含印字。
獎金: 取前二名,冠軍新台幣陸仟元 亞軍新台幣肆仟元 。
十五、規則:
除以下例外,比賽將遵循國際籃球總會(FIBA)頒訂之最新國際籃球規則進行比賽。
1. 例行暨季後賽的賽程分四節,一節10分鐘,前三節所有的暫停及罰球停錶, 最後1分鐘停錶其他時間不停錶,第四節最後5分鐘停錶。
2. 季後賽起所有的賽程全程停錶。
3.凡經報名參加之球隊依規定必須完成本季全部賽程,如中途不再比賽或比賽中棄權,則取消球隊參賽資格。
4.球員必須穿著統一球隊制服(背心前 後須有相同號碼),未穿球衣者一律不准出場。
5.禁止出現違反運動精神之行為(如鬥毆恐嚇、口出穢言、汙辱裁判、影響賽事安全秩序);若有此情形發生,聯盟將視情節輕重審慎做出禁賽、開除會籍、報警處理等不同程度之懲處。
6.嚴禁球員跨隊或未登錄名單內之球員參賽。

7.比賽以各隊報名22名球員並經聯盟登錄始得出場競賽,嚴禁未登錄球員出場競賽,
經他球隊或聯盟發現有槍手上場行為查證屬實,當場沒收該場比賽並判定對戰球隊勝利,且該違規球隊自該場次起至接續往後程比賽開賽時,先行判定一次違反運動道德犯規再行比賽以示懲戒。
8.球員需備妥個人身分證或相關證明文件及大會發放的球員證,以利備查球員身分。
十五、附則:
1.凡參加球隊之交通食宿費,均由球隊自行負擔。
2.各比賽球隊應於表定開賽時間前二十分鐘到場,並向記錄台提出大會頒發KBL球員證辦妥出賽球員名單之手續。
3.賽程中隊名居前者穿浅色球衣,坐記鍵台左側球隊席,隊名居後者穿深色球衣,坐記錄台右側隊席。若球衣顏色無法依上述規定穿著時,應先通知執行單位,並告知球衣顏色(以便事先協調)。
4.參加比賽球員如果比賽球衣不符合規定將不得上場比賽。
5.比賽時非本隊已報名之職員及球員不得坐在球員席上,經勸導仍不離開者,裁判得判該隊教練技術犯規。
6.臨場委員有權處理比賽中之所有技術問題。
7.本比賽用球採用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審定之標準球。
8.請各球隊自行負責保險事宜。
9. 遇有臨時狀況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致比賽場館需變動之,籃委會保留更改權利並再
行通知各球隊配合辦理〉
十六、以上所有章程規定經報名參賽球隊領隊親閱無誤同意遵照辦理簽名後後實施。
十七、本規程經陳報高雄市政府體育處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報名官網:高雄市體育會籃球委員會

http://www.kcg-basketball.org.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98&Itemid=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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