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 旨:為推展本市社區籃球運動風氣,提高籃球技術水準,增進人際關係,特舉辦本比
賽。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署、臺南市政府
三、主辦單位:臺南市體育處
四、承辦單位:臺南市國民中小學籃球推展協會
五、協辦單位:社團法人臺南市體育總會、臺南市體育總會籃球委員會、新榮高中、
南區籃球委員會。
六、比賽日期:季內賽102年10月【星期六、日】。季後賽102年11月【星期六、日】。
七、比賽地點:南區體育公園籃球場、新榮高中體育館。
八、組 別:1、男子甲組:24隊,額滿截止。
2、男子乙組 :12隊,由大會邀請。
3、女子組:12隊,額滿截止。
九、報名方式:1、報名至102年9月13日止(以郵戳為憑)、每隊繳交報名費3000元,保證金2000
元。
2、每隊限報名領隊、教練、管理各1名,球員16名。
3、各隊請將報名費、保證金(以匯票方式)連同報名表(缺一不可)掛號寄至:
臺南市北區大武街330號之5,王瀞誼小姐收,0935-169696。
(報名資料不齊全者,大會不予受理)。
4、活動負責人:盧練剛 0932-911182。
十、獎勵:各組錄取前四名頒發獎盃、獎狀。
十一、抽籤:102年9月15日【星期日】 10:00,於新營區太子國中體育館舉行,未到者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
十二、競賽規則:適用2010最新國際籃球規則。
十三、比賽制度:季內賽採分組單循環;季後賽取分組前3名晉級。
十四、比賽規則:
1、四節,每節10分鐘,前8分鐘,除暫停外,均不停錶;每節最後二分鐘依規則停開錶。
2、隊員每人祇能報名一隊,重複報名時以先出場比賽之球隊為其所屬球隊。
3、比賽時必需攜帶政府機關發行之証件須有相片及身份証字號且須正本以供查驗。
4、如有報名不實或冒名頂替,除沒收保證金外,取消球隊比賽資格,其已賽成績不予計算。
5、被判定棄權沒收比賽二次之球隊,取消其比賽資格,其已賽成績不予計算。
6、如有不服從裁判,侮辱或毆打裁判及大會職員,除依照比賽規則處置,並沒收保證金;
情節嚴重者,將報請治安機關處理外並禁止其參與本會所主、承辦活動壹年。
7、球員被判奪權時禁賽下二場,同一人於整個系列比賽中被判奪權達二次時取消其參賽資格;同一隊於整個系列賽中有二人以上被判奪權時(二個比賽場次以上),取消該隊比賽資格且沒收保証金,其已賽成績不予計算。
8、球隊隊職員在比賽場所,請勿喝酒、抽菸、吃檳榔,共同來維護籃球人之形象。
9、遇有本會所主、承辦之活動或其它事故時,本會得提前或延後原預定之比賽日期。
10、請自行投保運動意外險。
十五、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大會修訂後公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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