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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 據:中華民國籃球協會教練制度實施辦法。
二、 主 旨:為培養教練人才,提升教練水準,加強教練組織,建立教練形象並樹立教練權威,全面
分級推展籃球運動水準。
三、 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四、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籃球協會。
五、 研習時間:102年05月04日至05月08日止,共五天。
六、 研習地點:私立輔仁大學
七、 參加對象:參加A級(國家)教練甄選。
八、 研習課程:
(一) 學科:運動科學講座、運動從業人員的品德與法治教育、籃球訓練的理論基礎-從運動技能學習談起、運動傷害防護與疲勞恢復實務操作、國家隊組成歷程與經驗分享、籃球訓練計畫擬定與比賽紀錄數據分析方法、體能訓練方法與規劃、最新籃球規則研討。
(二) 術科:基礎訓練、進攻訓練、防守訓練、綜合訓練或戰略與戰術的應用。
九、 報名日期:民國102年04月26日(星期五)下午五時止。
(限100名,以報名先後次序為準,名單公佈於籃協網站,不另行通知)
十、 報名地點:中華民國籃球協會(臺北市朱崙街20號六樓 電話27112283,27402300)。
十一、 報名方式:攜帶有關證件親自、委託或通訊報名受理。
(一)報名A級教練者應具備下各款之規定:
(1) 年滿22足歲以上(民國80年5月4日以前出生者)
(2) 具B級教練證且滿二年以上方可報考(於民國100年5月4日以前由中華民國籃球協會所核發之B級教練證)。
十二、 報名手續:應繳驗表件
(一) 填寫報名表:
(1) 繳交本人最近二吋半身脫帽光面照片二張。
(2) 國民身分證、學經歷證件。
(3) 繳交各級教練證明書、教練經歷證明資料、球員經歷證明書、推薦函及其他相關證明(請繳交影本乙份、驗畢恕不退還)
(二) 繳交報名費:A級教練新台幣伍仟元整(含口試費)。
十三、 甄試方式:(無故缺課學員取消其甄試資格)
A級教練:第一階段:學經歷占30%、心得報告占30%、筆試占40%,初評成績達80分以上者,參加第二階段口試。第二階段:口試成績未達八十分者不予錄取。
測驗內容:
1. 學、經歷:以中華民國籃球協會教練研習評分標準為依據。(於網站公佈)
2. 心得報告:以上課內容及專業領域為範圍。
3. 筆 試:以訓練實務及上課內容為範圍,由甄選小組評審。(若有未經請假而缺課之事宜,
一律不給予參加筆試)
4. 口 試:以教練臨場實務及專業智能為範圍。
十四、 甄試時間及榜示:
(一) 甄試時間:於研習會第五日筆試前,將心得報告以現場繳交方式,送至大會成績組。
(二) 放榜時間:102年6月底,公告於中華民國籃球協會網站。
十五、本辦法經報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體總輔字第1020000316號函)核准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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