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 據:教育部101年3月21日臺體(一) 字第1010049268號函辦理。
二、目 的:為增進教練專業知識及技能,提升籃球教練水準,特舉辦此講習會。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四、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中華民國籃球協會。
五、協辦單位:大同技術學院。
六、舉辦日期:101年9月22日(星期六)起至23日止(星期日),共二天。
七、舉辦地點:大同技術學院(地址:嘉義市彌陀路253號)。
八、報名資格:年滿二十足歲以上(民國81年9月22日以前出生者),對籃球教練
工作有興趣者均可報名參加。
九、報名手續:
(一)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9月13日(星期四)止。
(二)代辦費:每人新台幣2,000元整,含學員伙食費、講師鐘點費、教材講義費、
行政費、考試費、證照費。
(三)報名方式:詳填報名表連同郵政劃撥收據及身分證正面影印本、一吋相片於
9月13日(星期四)前逕寄本會研究發展組(郵政劃撥儲金存款
帳號:17680118;戶名: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通訊欄請
註明活動名稱及姓名,否則視同捐款;地址:104台北市朱崙街
20號12樓;電話:02-27710300#41;傳真:02-27406649;網站: http://www.ctusf.org.tw)。
(四)報名表:如附件一。
(五)報名人數:限120人。
十、課程內容簡介:
十一、附則:
(一)學員全程參加講習會者,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核發結業證書。
(二)凡參加講習會經由甄試評定錄取者,則由中華民國籃球協會陳報中華民國體
育運動總會核備,並核發國家C級教練證。
(三)講習會參加學員差旅費請向原服務單位申請報支。
(四)講習會參加學員所需之教材講義及午餐由承辦單位提供,其餘膳宿及交通自理
,講習會參加學員請穿著運動服裝、運動鞋,以利實務演練。
(五)凡參加講習會學員缺課達四小時以上者,將喪失考試資格。
(六) 因故無法參加者請於活動舉行前十日通知本會研究發展組,否則概不退費。
(七)本講習會之內容學員可以攝影,但不得做商業用途。
十二、本辦法經中華民國籃球協會技術委員會通過後,報請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
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佳里區體育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