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目 的:為因應2010年國際新籃球規則之實施,培養裁判人才,提升籃球運動水準,確
立本市籃球裁判制度,提升裁判素質。
二、 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中華民國籃球協會。
三、 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高雄市體育會、高雄縣體育會。
四、 協辦單位:高雄市體育會籃球委員會、高雄醫學大學、義守大學。
五、 承辦單位:高雄縣體育會籃球委員會。
六、 講習地點:高雄醫學大學(高雄市三民區十全ㄧ路100號)。
七、 講習日期:100年7月16、17、18日共三天。
八、 參加對象:一、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1足歲(79年6月16日以前出生)。且具備國家C級裁
判證滿一年以上者『C級發證日期必須是99年7月16日以前』(須附裁判證影本,以資證明,否則不予受理。除國家C級裁判證外,其餘證件不予受理)。
二、凡對籃球運動有興趣者(不參加測試)。
九、 參加名額:1.參加B級裁判測試者限100人,以報名先後次序至額滿為止。
2.不參加測試者限30人以報名先後次序至額滿為止。
十、 講習內容:2010年國際籃球規則、裁判哲學、裁判實務、裁判法。
十一、 講習資訊:登載於中華民國籃球協會網站(http://www.basketball-tpe.org)。
十二、 報名手續:
(一) 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00年7月6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 代辦費:
1. 含學員午餐費、講師鐘點費、教材講義費、行政費、考試費、證照費等。
2. 參加測試學員每人新台幣2000元整(含規則裁判法合訂本)。
3. 不參加測試學員每人新台幣1200元整(含規則裁判法合訂本)。
(三) 報名方式:詳填報名表,連同郵政匯票及C級裁判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相片一張,於7月6日前逕寄:高雄市岡山區維仁路59號、熊光興收,電話:07-6224830
行動電話:0933609418。
十三、測試項目:(ㄧ)筆試 (二)體能測驗 (三)臨場測試
十四、附則:
1. 學員凡參加講習會者,高雄縣體育會核發結業證書。
2. 凡參加講習會經由測試評定合格者,由中華民國籃球協會核發國家B級裁判證。
3. 講習會參加學員所需之講義、午餐、茶水由承辦單位提供,其餘交通費、膳宿費等請自理。
十五、本辦法經中華民國籃球協會技術委員會通過後,報請行政院體委會核定,再報請高雄市政
府核備,修正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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