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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 旨: 提升本縣籃球運動技術水準,促進校際聯誼,培養良好運動習慣,增加國民強健體魄,特舉辦之。
二、主辦單位:台中縣議會、台中縣政府。
三、協辦單位:台中縣體育會、烏日鄉體育會籃球委員會、太平市體育會籃球委員會、太平國中、新光國中、光隆國小、簡肇棟立委服務處。
四、承辦單位:台中縣體育會籃球委員會
五、比賽地點:台中縣太平市太平國中、新光國中(國、高中組)、光隆國小(國小組)
六、比賽日期: 99年10月22、23、24日(星期五、六、日)共三天
(開幕典禮於10月22日 上午10點30分於太平國中體育場舉行)
七、比賽組別與參賽資格:
1.國小女童組:台中縣所屬國小之在學學童。(各校限一隊參賽)
2.國小男童組:台中縣所屬國小之在學學童(以24隊為限,如未達24隊,以去年度前四名社口國小、大雅國小、龍津國小、文雅國小優先錄取第二隊參賽)。
3.國中男子組:台中縣所屬國中之在學學生 。(各校限一隊參賽)
4.國中女子組:台中縣所屬國中之在學學生 。(各校限一隊參賽)
5.高中男子組:台中縣所屬高中之在學學生 。(各校限一隊參賽)
6.高中女子組:台中縣所屬高中之在學學生 。(各校限一隊參賽)
註:報名以學校統一組隊參加為限,每隊可報名14位球員,每場比賽國小組至多可登錄14位出場球員,國中組至多可登錄12位出場球員,每位球員不得跨隊或跨組參加比賽,各組報名不足四隊(含)取消該組比賽。
八、報名日期:
1.即日起至99年10月13日(星期三)下午四點止。
2.報名方式:一律以 e-mail
(1). 請e-mail報名表
至scottyping@yahoo.com.tw 新光國中 王志銘老師 0933872576
九、為避免參賽球隊有棄權情事發生,凡棄權球隊停止本會主辦或承辦之比賽一年。
十、領隊會議及抽籤時間:99年10月14日(星期四)下午二點假新光國中舉行。
(未出席單位由主辦單位代抽不得異議)
十一、競賽制度與規則:採用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審定頒佈之最新籃球規則。
十二、獎勵:
1. 各組優勝隊伍隊職員依本縣「教育人員獎勵要點」規定敘獎。
2.獎勵方式:各組依報名隊數擇優獎勵:
(1)15隊以上,取前6名,5、6名併列第5名 (2)10至14隊,取前4名
(3)9隊(含)以下,取前3名,各頒發獎狀【前四名,每隊頒發領隊、教練、管理及球員十七人(以各隊報名表名單為頒發基準)】、獎盃乙座。
十三、申訴:有關球員資格之抗議,必須於該場比賽前提出,賽後概不受理;各隊如有申訴事件,應具正式書面申訴,於事實發生一小時內送達大會審查,並以大會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判,不得再抗議
十四、參加選手之證明由學校提出在學證明(需附照片)或學生證。
十五、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或承辦單位修正公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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