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宗 旨:為落實教育部推展校際籃球比賽,並提昇國內大學、中學籃球運動水準。
2、依 據:教育部99.8.9台體(三)字第0990136473號函核備辦理。
3、指導單位:教育部、教育部中辦室。
4、主辦單位:苗栗縣政府、苗栗縣立體育場、苗栗縣籃球協會。
5、比賽組別:(1)大學男子甲一級(2)大學男子甲二級(3)大學男子甲三級(4)大學女子甲
一級(5)大學女子甲二級(6)大學女子甲三級(7)高男甲一級(8)高男甲二
級(9)高男組(10)高女甲組(11)高女組(12)國男甲一級(13)國男甲二級
(14)國男組(15)國女甲組(16)國女組。
6、參賽資格:(1)各大學、中學籃球校隊均可參加。高中組民國80年9月1日以後出生;國中
組民國83年9月1日以後出生。球員必須在學學生、研究生。
(2)大學組:依照本學年大專籃球聯賽註冊級別參賽(甲一級、甲二級、甲三級)。
(3)高男及國男甲一級:上學年聯賽甲組高男、國男(前16強)。以及自願參加
甲一組比賽球隊。球員不得跨組比賽。
(3)高男及國男甲二級:甲組16強球隊第二隊;以及聯賽分區前八名、聯賽各縣市冠軍球隊;本會比賽一年內曾獲前六名球隊;及本會依照實力指定球隊。
(4)高女甲組、國女甲組:上年度聯賽前12名;以及自願參賽球隊。
(5)一般組:未登錄歷年及今年聯賽甲組名單、經本會依照實力審核分組。
8、比賽日期:99年10月7日至10月17日共11日。(各組預計:預賽2-3天;決賽2-3天。
一般組賽期在前,甲組賽期在後)
9、比賽地點:苗栗市巨蛋體育館、苗栗高商體育館、大倫國中體育館。
10、比賽規則:採2010年國際籃球規則及本會網站公佈判例。比賽四節共40分鐘。
11、比賽用球:採斯伯丁皮製籃球(男7號球、女6號球)。
12、報名日期:即日起至99年9月20日(週一)止。聯絡:總幹事吳喜松老師0910-433-386
13、報名地點:苗栗市復興路2段220之3號 苗栗縣籃球協會 競賽組 黃文海先生收。
14、報名手續:(1)按表以電腦打字填寫報名表,並加蓋負責人印章。
(2)一律掛號郵寄以免遺失,並隨信封繳交報名費新台幣貳仟圓整。
(3)報名表資料填寫不完整或未繳交報名費,不予受理及不予編排賽程。
15、抽 籤:99年9月23日17點於苗商體育館會議室舉行,未到者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
16、領隊會議:99年10月6日17點於苗商體育館會議室舉行,請各隊派員自由出席。
17、注意事項:(1)各隊經費自理。參賽球員必須攜帶學生證(需有本學期註冊蓋章)。
(2)球衣號碼請依照國際規則4至15號。隊名前面須有中文校名。
(3)報名後無故棄權或比賽發生打架、棄權之球隊,除報請教育行政單位處理
外,本會兩年內不受理該隊參加本會承辦之球賽。
(4)比賽前各校隊職員應自行安排健康檢查,確認健康情況適合參與比賽,若
有隱瞞個人健康情況而導致發生意外時,概由當事人或該校自行負責一切
相關責任。(各隊保險費由各校自理;本會另有辦理場地比賽球員保險)
(5)球員可報名14位,上場僅能在14位當中登錄12位上場比賽。
18、申 訴:如球員資格發生爭議,需在比賽結束前提出,賽後不受理。其他爭議則在賽後
30分鐘內以書面及保證金兩千元向大會審判委員會提出,以該會之判決為終
判,不得異議。抗議不成立時,保證金充作獎品費用;抗議成立則退回保證金。
19、獎 勵:各組前四名由大會頒發獎盃鼓勵之;各組前六名由大會在兩週內寄發學校名次證
明及個人成績証明。
21、附 註: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通知,修改時亦同。
備註:各組賽程於99年9月26日(週日)晚間,公佈於本會網站:http://www.mba.org.tw 或中文網站:苗栗市籃球委員會 請參賽球隊自行下載,不另行寄發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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