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宗 旨:為培養裁判人才,加強裁判組織,及掌握國際籃球發展趨勢,並提高我國籃球水準,以確立本會
裁判制度,提昇縣、市裁判素質。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中華民國籃球協會、苗栗縣政府、苗栗縣體育會。
苗栗縣縣立體育場。
三、主辦單位:苗栗縣體育會。
四、承辦單位:苗栗縣體育會籃球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苗栗縣議會、苗栗高中。
六、講習日期:99年8月7及8日,共計二天。
七、講習地點:苗栗高中{多媒體簡報室}國立苗栗高中體育館
八、報到日期:99年8月7日上午八時三十分。{苗栗市至公路183號}
九、參加資格: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足歲(79年8月7日以前出生)。身心健康,對籃球裁判有興趣者。
十、參加人數:80名為限。
十一、講習課程:如附件一。
十二、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7月20日(星期五)下午十七時止,逾時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
十三、報名辦法:(1)填寫中華民國籃球協會製訂之報名表(附件二),附身份證影本、一吋半身相片三張。
(2)須繳交公立醫院體檢表(近二個月內),及測試切結書(附件三)。
(3) 繳交報名費1,500元整(郵寄者請用匯票)。
(4) 上列各項證件、報名費均須備齊後,逕寄承辦單位,或可親送至承辦單位報名。
(5)凡証件不齊者不予受理。
(6)報名表格及測試切結書可上網下載。
網址:中華民國籃球協會:www.basketball-tpe.org
十四、參加講習人員資格由承辦單位審查之,講習會之教材由承辦單位提供。
十五、報名地點:1、國立苗栗高中(廖鳳翥老師) {住址:苗栗市至公路183號}電話:0910-363579
十六、講 師:聘請中華民國籃球協會技術委員擔任。
十七、研習內容:(一)籃球哲學。
(二)最新修訂之國際籃球規則及裁判法。
(三)筆試、體能測驗。
十八、甄試內容:(一)筆試。「筆試通過成績為70分(含)以上」
(二)體能測驗。
筆試通過始得參加體能測驗。
測驗方式:20公尺折返跑,以國際籃總音樂帶測驗,男生86趟、女生66趟。」
上述二項甄試必須隨時備妥身份證正本以利查驗。
十九、凡參加講習會經由甄試評定錄取者,則由中華民國籃球協會陳報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備,並核發國家C級裁判証。
二十、注意事項:(1)報名未出席研習者及缺課三小時者,將喪失考試資格,且不退還報名費。
(2)研習人員請穿著運動服裝及自備哨子,勿遲到早退。
(3)講習會之午餐、飲水由承辦單位提供。
二十一、本縣教師請至本縣教育處各項研習網站登錄研習進修。登錄完成之研習人員擬請教育處核定研習時數
15小時。
二十二、本辦法經中華民國籃球協會技術委員會通過後,報請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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