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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主旨:為發展花東地區週末休閒活動及籃球運動水準,藉以培養優秀籃球選手並配合政府單位培訓優秀選手,特舉辦本球賽。

貳、組織:
一、主辦單位:花蓮縣議會
二、承辦單位:花蓮縣籃球協會
三、協辦單位:花蓮縣體育會籃球委員會、國立花蓮高工、國立花蓮高商
更生日報、東方報

參、比賽辦法:
一、比賽日期:99年7月9、10、11日,共3天(星期五、六、日)
二、比賽場地:花蓮高工體育館、花蓮高商體育館
三、比賽組別:公開男子組18隊、高中男子組8隊
機關組6隊(符合以下其中一個條件即可報名)
1、必須同一服務機關或團體(請提出在職證明)
2、全隊年齡達四十歲以上即可不用同一服務機關或團體
,而且每場比賽必須保持3位女性球員同時在場上。
四、報名時間:即日起至6月28日止
五、報名地點:1、新港書坊(陳建邑) 電話:8342373
花蓮市新港街36號 傳真:8342372
2、花蓮縣籃球協會網站報名www.hlba.tw。
六、開幕時間:訂於99年7月9日上午10:30分假花蓮高商體育館舉行。
七、競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籃球協會頒行之最新籃球規則。
八、競賽制度:1、視報名隊數多寡由大會決定
2、每組報名隊數未達四隊則取消該組比賽
九、聯絡方式:花蓮縣籃球協會陳宏名0937-692332。
十、獎勵辦法:取前三名頒發獎盃。
十一、比賽辦法:以中華民國籃球協會最新頒訂的規則為主。
十二:特殊規定:1.高中組每節8分鐘。
1.公開組及機關組每節10分鐘。
2.除犯規、罰球及暫停停錶外,其餘時間皆不停錶。
3.第四節及每次延長賽最後兩分鐘全程停錶。
十三、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另函(電)補充之,修正時亦同。

※ 領隊及抽籤會議將於99年7月1日19時假新港書坊一樓會議室舉行,請各隊務必出席。(地址:花蓮市新港街36號)
※ 報名費1,500元、保證金2,000元;未繳費的隊伍不得參與抽籤及比賽。
※ 各隊於開幕時請穿著整齊服裝列席(最少五人),未參加開幕之球隊將沒收保證金及取消所有賽程。
※ 比賽期間如發生冒名頂替、鬥毆或罷賽則沒收保證金及取消所有相關賽程。
※ 各隊球員只能代表一隊出場比賽,若有代表兩隊(含)以上出賽的球員,將取消兩隊成績及後續相關賽程。
※ 若發生球員鬥毆或毆打裁判,本會將禁止兩隊所有隊職員參加本會3年內所舉辦之任何賽事。
※ 各隊完成所有賽程後退還保證金。
※ 未參加開幕之球隊,將沒收保證金,敬請各隊派員參加。
※ 請各隊自行辦理意外醫療險。
※ 大會每場提供1箱礦泉水,並請各隊共同維護場地清潔並將垃圾分類及回收。
※ 參賽隊伍太多時,本會將另行決定參賽隊伍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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