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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宗旨:為提倡青少年正當運動休閒活動,藉由個人對籃球活動的喜愛帶
動本縣籃球運動風氣,同時養成持續運動之習慣活絡地方健康運動發展為宗旨。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澎湖縣政府
三、主辦單位:澎湖縣體育會
四、承辦單位:澎湖縣馬公市體育會
五、協辦單位:澎湖縣籃球委員會、澎湖縣立體育館、澎湖時報、澎湖日報
六、比賽分組:○1社會男子組○2高中男子組○3國中男子組○4國中女子組○5小男組
七、比賽地點:澎湖縣立體育館
八、比賽日期:
1.社會男子組:98年10月3、4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
2.高中男子組:98年9月13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9月19、20日下午6時至9時
3.國中男子組:98年9月26、27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
4.國中女子組:98年9月26、27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
5.小男組:98年9月5、6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
九、報名日期及地點:
日期:1.社會男子組:即日起至98年9月25日下午4時止
2.高中男子組:即日起至98年8月31日下午4時止
3.國中男子組:即日起至98年9月18日下午4時止
4.國中女子組:即日起至98年9月18日下午4時止
5.小男組:即日起至98年8月28日下午4時止
地點:澎湖縣立體育館
十、報名手續:
(一) 填寫報名表
(二) 每隊隊員最多4員
十一、領隊會議同時抽籤安排賽程:(縣立體育館會議室)
1.社會男子組:98年9月25日下午5時
2.高中男子組:98年8月31日下午5時
3.國中男子組:98年9月18日下午5時
4.國中女子組:98年9月18日下午5時
5.小男組:98年8月28日下午5時
十二、比賽制度:
1、視報名球隊多寡決定賽程
2、各組報名需三隊以上始得比賽
十三、比賽規則:採三對三籃球賽最新規則
1、比賽時間以10分鐘結束或得分隊伍達15分結束
2、每場比賽三人完成比賽,中途不得換人,但可暫停一次,除非受傷,否則不得換人,但在下一場比賽則可換人。
3、每位球員最多犯規三次,第三次犯規則判出場,且不得換人,以兩人比賽至結束,若再有一位球員三次犯規被判出場,剩下一人,得終止比賽。
4、球權以猜拳決定之。
5、其他規則比照籃球最新規則
十四、獎勵:視報名球隊數決定名次頒發獎盃乙座
十五、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由大會召開會議研議並公佈之。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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