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宗旨:
1. 辦理全縣體育競賽活動,帶動全民運動風氣,提倡暑期青少年正當休閒活動,培養社區運動健身習慣,推廣社區籃球運動。
2. 配合台東縣政府、鹿野鄉公所辦理暑期觀光季「南島文化節」及「想飛的季節」活動,鼓勵外縣市球隊及愛好籃球人士,參加本縣活動,促進觀光消費,活絡本縣經濟。
3. 鹿野地區農會四健會員藉由參加籃球比賽,培養團隊合作默契,推廣手、腦、身、心四健會員精神。
4. 畢業校友藉由返校參加比賽,聯絡感情,切磋球技,增進對母校情誼。
二、 指導單位:教育部、黃建庭立委辦公室、饒慶鈴副議長、林錦章議員、徐良坤議員
三、 主辦單位:台東縣政府、鹿野鄉公所、鹿野鄉民代表會、台東縣體育發展基金會、臺東縣議會。
四、 協辦單位:鹿野地區農會、泉鑫體育用品社、中華體育用品社、台東縣籃球委員會。
五、 承辦單位:台東縣立鹿野國民中學。
六、 參加對象:
(一)台東縣國高中籃球隊。
(二)鹿野國中畢業校友組成社區球隊。
(三)台東縣、花蓮縣社會球隊。
七、 參加組別:分社男甲組、社男乙組、社女組、國男組、國女組共五組,社男甲組設獎金獎勵,其餘組別則頒發獎盃,每隊最少登錄八名,最多不得超過十五名球員。
八、 比賽時間:九十八年七月廿一日(星期二)至七月廿五日(星期六)止。(報名表如附件一)。
九、 比賽地點:鹿野國中體育館。(全部比賽均於室內體育館舉行)。
十、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七月十日(星期五)中午十二時截止。
十一、報名費用:新台幣壹仟元整。(包含裁判費、礦泉水、防護員協助)
十二、報名方式:報名表請繳至鹿野國中教導處,並將電子檔MAIL以下信箱lyjhnegetive@yahoo.com.tw,若有問題請聯絡鹿野國中洪文政老師551006轉14,手機 0922-298410 ,傳真550188。
十三、比賽規則:依據中華民國籃球協會(2009)最新審定規則。
   備註:
(一)社男甲、乙組分組預賽及女子組、國男組均採比賽4節,每節8分鐘,一、二節及三、四節間休息1分鐘,中場休息2分鐘,社男組決賽,每節10分鐘,各節休息時間同上,比賽期間,暫停與罰球時停錶,第四節最後2分鐘停錶,其餘違例及犯規均不停錶。
(二)各場比賽第一節由跳球開始,採交換球權制度
(三)分組預賽若場次超過36場,則提前至七月廿日開始比賽,請各隊務必注意承辦單位賽程公告,相關資訊置於鹿野國中全球資訊網( http://www.lyjh.ttct.edu.tw )。
(四)比賽隊伍請提早1小時集合到場熱身準備,遲到逾20分鐘,則逕由裁判宣佈以0:20落敗。
(五)比賽秩序請尊重裁判判決,保持運動家風度,避免無謂叫囂及情緒化抗議,提出抗議請於比賽結束後30分鐘內,當場向主辦單位提出,並繳交抗議保證金新台幣參仟元整,大會即邀技術委員及裁判進行討論作成決議,若成立則退還保證金,若不成立則沒收保證金,供大會經費使用。
(六)比賽當中損毀場地器具,依照鹿野國中總務處財產管理規定,照價賠償。
十四、比賽方式:視各組報名隊數多寡、預賽採分組循環方式,領隊會議時抽籤決定,全部賽程於領隊會議結束後,公告於網路鹿野國中公告資訊系統。
十五、錦標:各組取前三~四名頒發獎盃、獎金以資鼓勵,社男甲組冠軍獎金新台幣捌仟元,亞軍新台幣陸仟元,季軍新台幣肆仟元,殿軍新台幣貳仟元,五隊以內則取前二名,六隊至十隊取前三名,十一隊以上取前四名頒獎。
十六、領隊會議:訂於七月十四日(星期二)中午十二時於鹿野國中教導處舉行。
十七、經費概算:如附件二。
十八、經費來源:由指導、主辦、協辦單位贊助之。
十九、醫療保險:請各球隊自行辦理意外保險,承辦單位於現場聘請防護員,協助賽前包紮,並提供醫療包紮貼布等耗材,以及場上意外運動傷害緊急處理,其餘事項請各球隊自行負責。
二十、公(差)假:各校裁判、領隊及帶隊老師請核予公(差)假登記辦理。
二十一、 預期成效:
(一)推動台東縣籃球運動發展:藉由辦理全縣性跨校性比賽,提供各校籃球校隊展現訓練成效,並開放社會球隊報名參賽,提高競技水準,推動台東地區籃球運動發展。
(二)推廣普及全民健康休閒運動:配合全民運動政策,另設社男乙組比賽,以普及籃球運動參與為目的,提倡暑期正當休閒運動,養成良好體能運動習慣,達到提升國民體適能目標。
(三)促進台東鹿野地區觀光產業發展:參賽球隊最高達到35隊,北至花蓮,南至大武,比賽隊職員及親友眷屬達3500人次(比賽五天,每日交通、膳食、住宿等消費),此一龐大消費人口,對於鹿野延平地區提供許多消費商機,且暑假期間適逢「想飛的季節」飛行傘旅遊活動,主辦單位與地方觀光產業結合,定時定點提供導覽解說服務,更能促進本地觀光產業發展。
(四)培養基層籃球運動選手:鹿野國中長期培訓籃球選手已有十二年時間,向下銜接鹿野國小、龍田國小、永安國小,向上銜接台東高中、台東女中、台東高商、公東高工等學校,暑假期間辦理籃球比賽,能夠鼓勵提高增加暑期訓練動機,驗收訓練成效,以培養台東本地基層籃球運動選手,達到長期培訓銜接目的。
二十二、 獎勵:承辦人員依台東縣教育專業人員獎懲辦法補充規定予以獎勵。
二十三、 本計劃如有未盡事宜,由承辦單位另行公佈之,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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