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  旨:為提倡籃球運動及提昇籃球運動技能,普遍發掘培育籃球人才,提昇我國籃球水準為目的,特舉辦本比賽。
二、依 據:行政院體委會競字第體委全字第0980010458號函
中華民國籃球協會(98)籃協達字第0980000382號函辦理。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教育部中部辦公室
四、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籃球協會
五、承辦單位:彰化縣政府
六、承辦學校:中州技術學院
七、執行單位:中州技術學院體育室及各處室單位等
八、行銷企劃:中州技術學院行銷與流通管理系
九、協辦單位:
十、贊助單位:
十一、比賽時間:
(1) 青壯組、壯年組、長青組-98年7月3日-98年7月5日(星期五〜星期日),依報名狀況調整亦可能為98/7/10-98/7/12(星期五〜星期日)。
(2) 國中組、高中組-98年7月5日-98年7月10日(星期日〜星期五)
(3) 社會組-98年7月 10 日-98年7月12日(星期五〜星期日)
十二、比賽地點:中州技術學院
十三、比賽分組:
國男、女組:(民國82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1)國男甲組: 97學年度國中籃球聯賽參加甲組比賽與志願越級之球隊。
(2)國男乙組: 國中籃球聯賽參加乙組比賽之球隊。
(3)國女甲組: 97學年度國中籃球聯賽參加甲組比賽與志願越級之球隊。
(4)國女乙組: 國中籃球聯賽參加乙組比賽之球隊。
高男、女組:(民國79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5)高男甲組:97學年度高中籃球聯賽參加甲組比賽與志願越級之球隊。
(6)高男乙組:高中籃球聯賽參加乙組比賽之球隊。
(7)高女甲組:97學年度高中籃球聯賽參加甲組比賽與志願越級之球隊。
(8)高女乙組:高中籃球聯賽參加乙組比賽之球隊。
(9)社男組:不分年齡,自由組隊。
(10)社女組:不分年齡,自由組隊。
(11)青壯組:31歲至40歲(民國67(含)以前出生者)。
(12)壯年組:41歲至50歲(民國57(含)以前出生者)。
(13)長青組:50歲以上(民國48以前出生者)。
註:1.年齡高者可跨組參加年齡限制較低之組別,唯年齡低者不得跨組參加年齡限制較高之組別。
2.青壯組、壯年組及長青組若人數不足時,各單位可男、女混合組隊。但女子滿三十五歲以上者可參加任何一組,未滿三十五歲者限參加青壯組與壯年組。
3.每位球員只限報名一組比賽。
4.各組報名隊數不足4隊以上,取消該組比賽。
十四、參加對象:凡對籃球愛好者,均可自由組隊報名參加。
十五、報名人數:每隊隊職員應含領隊、教練、管理各一人、球員報名人數16人(每場比賽前30分鐘提出12位上場名單)。
十六、比賽規則:採用2006年最新籃球規則。
十七、比賽制度:各組視報名隊數多寡而定。
十八、比賽用球:採用「斯伯丁」皮製籃球。
十九、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6月17 日(星期三)截止。
二十、報名手續:請上中州技術學院體育室首頁下載報名表
回傳至mail-active1323@dragon.ccut.edu.tw
並郵寄至彰化縣中州技術學院體育室收(報名時與報名費同時繳交,否則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
地 址:彰化縣員林鎮山腳路三段二巷6號
電 話:04-8311498轉1321、1323
二十一、報 名 費:本比賽報名費2000元及保證金1000元合計3000元整,保證金於賽後無息退還,無故棄權者沒收保證金並取消所有賽程,充當大會基金,不得異議。
二十二、抽籤會議:98年6月24 日(星期三)下午15時假中州技術學院體育館
B2視聽教室舉行,不另行文。抽籤未出席單位由大會代抽,
不得異議。
二十三、領隊會議:98年7月 2 日(星期四)下午17時假中州技術學院體育館
B2視聽教室舉行,不另行文。
二十四、獎  勵:各組報名6隊以上錄取前四名頒發獎盃乙座,以資鼓勵。
二十五、申 訴:
(1)有關運動員資格問題,各單位應於比賽開始前提出;或在該場比賽結束後一小時內,以書面由領隊或教練簽章,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三仟元,向大會或審判委員會提出。
(2)若在比賽終了時,球隊認為某件事有損其權益時,隊長應再比賽紀錄表「抗議球隊隊長簽名欄」簽名,為使此項抗議具有效力,應由領隊或教練比賽結束後1小時內,繳交保證金新台幣三仟元整,向本會負責人提出,並以書面確認此抗議。
(3)申訴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
※申訴成立時,保證金退還,否則由大會沒收。
二十六、附 則:
(1)凡報名者保險由大會統一投保。
(2)凡參加球隊之交通食宿事宜,均由球隊自理。
(3)各比賽球隊應於表訂開賽時間前三十分鐘到場,並向記錄台辦妥出賽手續,同時繳交身分證件,以備查驗。如未攜帶證件者,不得上場比賽。
(4)賽程表中隊名居前者穿淺色球衣,球隊席為記錄台左側,隊名居後者穿深色球衣,球隊席為記錄台右側。若球衣顏色無法依上述規定穿著,應先通知主辦單位,並告知球衣顏色,以便事先協調。
(5)參加比賽球員,如果比賽球衣不符規定時,不得上場比賽。
(6)比賽時非本隊已報名之隊職員不得坐在球隊席上。
(7)臨場技術委員有權處理比賽中之所有技術問題。
(8)比賽進行中嚴禁各球隊啦啦隊使用擴音器、鑼鼓及汽笛,以避免影響比賽進行,加油棒則不受此限。
二十七、住宿:
(1)本校學生宿舍每人每天收200元清潔費,國、高中球隊意者請預約額滿為止(盥洗用具、睡袋等自備) 。
(2)提供相關員林地區旅館住宿資訊(如附件一)
二十八、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者,得由大會修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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