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 旨:提昇籃球運動水準,促進籃球技術交流,提供市民正當休閒活動,特舉辦本項比賽。
二、主辦單位:高雄市議會、高雄市議長服務處。
三、承辦單位:高雄市體育會籃球委員會、高雄市基層籃球推廣協會。
四、協辦單位:高雄市體育處、高雄市體育會、 三民家商、七賢國中、中正青少年運動園區籃球場、太平國小。
五、比賽日期:中華民國98/7/31~8/2,8/7~8/9,國小組7/7~7/9舉行。
六、比賽地點:高雄市青少年運動園區籃球場、三民家商、七賢國中、太平國小(少年組、少女組)。
七、比賽用球:大會指定用球。
八、分組:共分九組
1、男子組:壯年組、社會甲組、社會乙組、青年組、青少年、少年組。
2、女子組:社會組、青少女組、少女組。
十、比賽資格:
*1、壯年組:民國58年9月1日以前出生者(40歲以上)(嚴格執行年齡限制,違者取消資格。
2、社會甲組:年齡不限,自由報名。
3、社會乙組:年齡不限、登錄九十四年以後註冊甲組球員不得報名參加。
4、青 年 組:民國80年9月1日以後出生者(18歲以下)。
5、青少年組:民國83年9月1日以後出生者(15歲以下)。
6、社 女 組:年齡不限,自由報名。
7、青少女組:民國83年9月1日以後出生者(15歲以下)。
8、少 年 組:民國 86年9月1日以後出生者。
9、少 女 組:民國 86年9月1日以後出生者。
十一、比賽規則:規則均採用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審定之最新國際籃球規則。
十二、報名方式:
1.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98年7月14日下午5時止。(以郵戳為憑)。
2.報名地點:高雄市新興區七賢一路216號13F高雄市體育會籃球委員會
高雄市青少年運動園區籃球場福利社(中正路體育場旁)。
3.報名電話:(07)236-1137 FAX:(07)235-3367
4.報名手續:填寫報名表、繳交報名費,始算完成報名手續。
5.報 名 費:每隊壹仟伍佰元唯、少年組與少女組每隊壹仟元。
6.未繳交報名費之隊伍,以未完成報名手續,大會不予安排賽程。
7.通信報名:請將報名表、報名費(以匯票方式,抬頭:高雄市體育會籃球委員會)。 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8.網路報名:請將電子郵件報名表寄至kcgb@kcg-basketball.org.tw報名費(以ATM或匯款至彰化銀行七賢分行8126-01-174791-00戶名:高雄市體育會籃球委員會)
十三、領隊暨抽籤會議:98年7月21 日下午3時於中正籃球場會議室舉行,不到者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
十四、比賽制度:
1.各組參加球隊未滿四隊時不舉行比賽。
2.賽制視球隊多寡由大會決定。
3.球隊與球員均可越級參加比賽。
十五、獎勵:各組報名四隊時取前三名、五至二十隊取前四名、二十隊以上取前六名,由大會頒發獎盃乙座及獎品,以資鼓勵。
十六、規定事項:
1.每位隊員限報名一隊不可跨組報名,如有隊員同組報名兩隊時,依該球員第一次出場之隊伍為準,不得再跨第二隊比賽,否則以重複跨隊比賽論,取消該球員與跨隊之球隊比賽資格。
2.比賽時請各隊出示身分證,(需有相片、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學生得以學生證代替之) 始得出場比賽,未帶者不得出場比賽。
3.如有冒名頂替者,一經查覺取消該隊資格,該隊保證金沒收。
4.各隊如有抗議事件,請於賽後一小時內向大會提出抗議書,填妥後領隊教練
均需簽章,並繳交保證金參仟元,大會始予受理。經大會召開審判委員會議
處理,審判委員之判決為最終判決,各隊不得異議。抗議成立時,保證金退
還;抗議不成立,保證金沒收。
5.比賽中如有鬥毆情形,依規定處理後交審判委員會辦理,涉及傷害情形移交
相關單位處理。
6.比賽球隊必須穿著規則規定之比賽球衣,始得出場比賽。
十七、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隨時修正公佈之
附註:
1.中華民國98年7月31日下午5點於中正青少年運動園區籃球場舉行開幕典禮。
2.社會甲組如隊伍不超過4隊,得併入社會乙組比賽。
3.確實執行各組比賽資格之審查。
4.現役全國籃協登錄之甲組球員只得報名社男甲組(除非社甲組隊伍不超過4隊)
5.保險事宜各球隊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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