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宗 旨:為紀念 劉世珍先生推展台灣籃球運動,並配合教育部推展校際籃球競賽,以提
昇國內中學籃球運動水準。
2、指導單位:教育部、行政院體委會、教育部中部辦公室。
3、輔導單位:苗栗市公所、苗栗縣體育會。
4、主辦單位:苗栗縣政府、苗栗縣立體育場、苗栗縣籃球協會。
5、承辦單位:苗栗市體育會籃球委員會。
6、協辦學校:大倫國中、大同國小、國立苗栗高商。
7、比賽組別:(1)高男甲組(2)高男組(3)高女甲組(4)高女組(5)國男甲組(6)國男
組(7)國女甲組(8)國女組。
8、參賽資格:(1)高中組民國79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國中組民國82年9月1日以
後出生。高二、高一球員必須在校生、新生球員不拘。高三畢業不得參賽。
(2)甲組球隊:97學年度全國高中及國中籃球聯賽甲組男生16強、女生12強或
自願參加甲組比賽之球隊。
(3)凡台北市、高雄市、全省各縣市中學及外僑學校、五專三(含)以下學校
均可報名參賽。指定報名甲組比賽球隊如報名第二隊時,球員未登記正選
12位之球員,得報名參賽一般組。
9、比賽日期:98年7月20日至7月26日共七天。(預賽2-3天;決賽2-3天。甲組賽程在後)
10、比賽地點:苗栗市巨蛋體育館、大同小體育館、苗栗高商體育館、大倫國中體育館。
11、比賽規則:採2008--2010年國際籃球規則及本會網站公佈判例。比賽採4節40分鐘賽制。
12、比賽用球:採斯伯丁皮製籃球(男7號球、女6號球)。
13、報名日期:即日起至98年7月6日止。 聯絡人 總幹事吳喜松 0910-433-386
14、報名地點:苗栗市復興路2段220之3號 苗栗縣籃球協會 競賽組 黃文海先生收。
15、報名手續:(1)按表以正楷填寫報名表,並加蓋負責人印章。報名後不能更改名單。
(2)以掛號郵寄報名表及報名費新台幣貳仟圓整或匯票:「苗栗縣籃球協會」收,以免遺失。報名表資料填寫不完整或未繳交報名費,不予受理報名。
16、抽 籤:98年7月9日17點於苗商體育館會議室舉行,未到者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
17、領隊會議:98年7月19日17點於苗商體育館會議室舉行,各隊自由派員出席。
18、注意事項:(1)各隊經費自理。高二及高一球員必須攜帶學生證(需有註冊蓋章)。
(2)球衣號碼請依照國際規則4至15號。(如無4-15球衣請勿参賽)
(3)報名後無故棄權或比賽發生打架、棄權之球隊,除報請教育行政單位處理外,本會兩年內不受理該隊參加本會辦理之球賽。
(4)比賽前各校隊職員應自行安排健康檢查,確認健康情況適合參與比賽,若有隱瞞個人健康情況而導致發生意外時,概由當事人或該校自行負責一切相關責任。各隊隊職員保險費由各校自理。本會辦理比賽場地人員保險。
(5)球員可以報名14位,上場僅能在14位當中登錄12位上場比賽。
19、申 訴:如球員資格發生爭議,需在比賽結束前提出。其他爭議則在賽後30分鐘內以書面及保證金貳仟元向大會審判委員會提出,以該會之判決為終判,不得異議。
抗議不成立時,保證金充作獎品費用;抗議成立則退回保證金。
20、獎 勵:各組前四名頒發獎盃以及成績証明(証明含五、六名,賽後一周郵寄)鼓勵之。
21、名次排定:當兩隊戰績相同時,兩隊交手勝隊為獲勝球隊;三隊或三隊以上戰績相同時,採取相關球隊勝負比分,如再相同時再採商率決定獲勝球隊(以該階段:預賽、准決賽、決賽等其中之一階段性戰績相同球隊勝負商率)。
22、附 註: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通知,修改時亦同。
備註:各組賽程經抽籤後,於98.7.12晚上公佈於本會網站:http://www.mba.org.tw/ 不另行寄發通知,請參賽學校,自行上網下載賽程。中文搜尋網站:苗栗市籃球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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