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 據:教育部台體(一)字第¬0980058284號函辦理
二、目 的:為積極推展大專籃球運動風氣,並提昇運動技術水準及裁判素質,特舉辦本講習會。
三、指導暨補助單位:教育部
四、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
五、承辦單位:國立臺南大學
六、協辦單位:國立臺南大學體育學系
七、舉辦日期:
98年5月8日(星期五)起至5月10止(星期日),共三天。
八、舉辦地點:
台南大學體育館。校址:700台南市中區樹林街二段33號。
九、報名資格:
凡年滿十八歲之本會所屬會員學校之教、職、員、工、生或大專畢對籃球裁判執法有興趣者,均可報名參加(請檢附學校證明或畢業證書)。
十、報名人數:預計80名,額滿為止。
十一、報名手續:
(一) 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5月5日( 星期二 )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補。
(二)報名費:新台幣2500元整(優惠臺南大學學生為2000元整,請檢附學生證影本一併郵寄至大專體總),請以郵政匯票方式繳交,抬頭註明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報名時請連同報名表一併郵寄報名。
(三)收件地址:台北市 104 朱崙街 20 號 12 樓(羅子建先生收)
聯絡電話:02-27710300
(四)報名表:如附件一。
(五)相片:請繳交三張一吋半身相片,其中一張浮貼於報名表。
十二、授課講師簡介:聘請國際裁判及具專項理論及實務專長之學者專家授課。
十三、課程內容簡介:如附件二。
十四、附則:
(一)學員全程參加講習會者,報請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核發結業證
書。
(二)講習會參加學員經測驗合格者,報請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核發
C級裁判證。(核發證件標準依相關協會或委員會規定辦理)
(三)講習會參加學員差旅費請向原服務單位申請報支。
(四)講習會參加學員所需之教材講義及午餐由承辦單位提供,其餘膳宿及
交通自理,講習會參加學員請自備運動服裝、運動鞋,哨子(現場提
供哨子、籃球裁判服購買)以利實務演練。
(五)凡參加講習會學員缺課達四小時以上者,不得參加測驗。
(六)從九十三學年度起凡由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舉辦之籃球比賽,
以持有本會籃球裁判證之裁判優先安排執法。
十四、本辦法經送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核定後實施,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呈報大專體總核備後公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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