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主 旨:為積極推展社區少年籃球運動,促進本縣校園體育交流,普及籃球運動人口,以落實並提昇籃球運動技術水準。
貳、指導單位 :臺北縣政府、臺北縣政府教育局、新莊市公所。
參、主辦單位 :臺北縣私立天主教恆毅高級中學。
肆、協辦單位 :恆毅中學文教基金會、恆毅中學家長會、恆毅中學校友會。
伍、參加資格 :凡本縣各公、私立國中、小學在學學生均可組隊參加。
陸、競賽日期 :98年4月11日(星期六)08:30--16:30時。
柒、競賽地點 :天主教恆毅中學籃球場(242台北縣新莊市中正路108號)。
捌、競賽組別 :一、國中男生組(限30隊)。二、國中女生組。三、國小男生組(限五、六年級。)。四、國小女生組(限五、六年級)。
玖、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98年3月31日止。
拾、報名方式 :一、網路報名http://www.hchs.tpc.edu.tw/
二、填妥報名表後,郵寄至「台北縣私立恆毅中學(242台北縣新莊市中正路108號)」郵戳為憑。或傳真:29963173、22795083等

拾壹、競賽制度:
一、各組報名每隊三人,未達六隊以上不辦比賽。
二、六隊以上採單淘汰賽制。
三、國中男生組限30隊(因場地整修緣故)
四、報名截止後,依報名先後編號,以亂數編排賽程。
拾貳、獎 勵:各組取前四名,每隊可獲獎盃乙座、每人得獎牌乙面、獎狀乙張、獎品乙份。
拾參、經費來源 :
一、 本校編列活動經費。
二、 新莊市公所補助款(張市民代表榮昌配合款)。
拾肆、競賽規則 :
一、 所有比賽均以每隊三人開始。
二、 比賽開始之控球權以猜拳決定。
三、 隊長為該隊之唯一場中發言人。
四、 比賽中無暫停規定且不停錶。
五、 參賽隊伍以先12分為勝,否則以比賽時間終了(10分鐘)領先者勝。
六、 每位球員之犯規次數以三次為限,犯滿即離場,不得再參加該場比賽。
七、 裁判之判決即為終決,不得上訴。
八、 每次犯規可依投球狀況判罰球一或二次。
九、 取消跳球獲控球權之方式,均以猜拳決定。
十、 得分採一般正常之競賽方式計算,即一分、二分,有罰球及籃板球(無三分球)。
十一、 控球權之轉換均須出三分線,方可繼續進攻(如得到籃板球或抄到球),得分後須交換控球權。
十二、 時間終了,若兩隊積分相同,則採PK制。若兩隊積分仍相同,則採兩隊球員交互罰球,先贏一球者為勝隊。若某隊僅剩二位球員,則第一階段只可罰二球(人數及球數依此類推)。第二階段則兩隊交互罰球,先贏一球者為勝隊。
十三、 凡本規則未定事項悉適用國際業餘籃球規則。
拾伍、抗議及申訴:除球員資格問題應於賽前提出外,應於事實發生時由隊長立即向裁判提出。
拾陸、附 註:
一、 球員如有冒名頂替,資格不符者,即取消該隊所有比賽及成績。
二、 球員應於開幕典禮前,向記錄台報到登錄,瞭解出賽場次及時間。若延誤時間逾5分鐘,即宣佈棄權。
三、 球員一律帶學生證備查,如查驗未帶則不准出賽。
四、 若因天候不佳臨時更動賽程,請選手隨時聽從大會宣佈。
五、 傳真報名請來電確認或上網查詢。網址:http://www.hchs.tpc.edu.tw/
六、 如遇天雨無法比賽,則取消所有賽程。請於4月10日下午17:30上網查詢。
七、 本競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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