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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  的:慶祝青年節為提倡青少年正當休閒活動,建立正確的運動觀念,及推廣本縣籃球運動。

二、指導單位:台北縣政府、板橋市公所。

三、主辦單位:台北縣板橋市籃球促進會。

四、承辦單位:救國團台北縣團委會。

五、協辦單位:台北縣議員林國春議員服務處、台北縣政府體育處
、謝月子代表服務處、台北縣各中等學校。

六、參加資格:本縣縣民分國中、高中、青年組(社會組)等男女組(SBL、HBL球員不准參加)。

七、比賽規則:採用大會規定之三對三籃球規則,每人限報名一隊。

八、比賽日期:98年3月29日(星期日),上午8點報到,8點30分開幕比賽(風雨無阻)。

九、比賽地點:台北縣立民權第二運動場(板橋市民權路117號),電話:2966-5156。

十、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98年3月20日止。(上午10時至下午10時)。

十一、報名地點:
1. 台北縣救國團【板橋市中正路48號】電話:2969-2161#33、傳真︰2969-2165。
e-mail:tp_youth74@yahoo.com.tw
2. 林國春議員服務處【板橋市文化路二段182巷1弄10號】電話:8252-0666、傳真︰8252-0777。
◎e-mail及傳真報名,請來電查詢確認。

十二、獎 勵:每組各錄取前四名,分別頒發冠、亞、季、殿軍之優勝獎學金及獎盃。
各組獎學金:冠軍2000元、亞軍1500元、季軍1000、殿軍500元。

十三、參加須知:
1、凡參加比賽者請遵守賽會一切規則及決定,參賽者若因往返比賽場
地途中受到財物或身體上之傷害時,主辦單位、承辦單位均不負任何責任。
2、未依時完成報到及不參加開幕典禮之隊伍,視同棄權。
3、比賽人數為三人,並設預備球員一人,如無預備球員則比賽後不得增加人數,若球員人數未達三人則以棄權論。
4、各組報名隊伍少於8隊則取消該分組比賽。
5、比賽當天請攜帶學生證或身分證,以便查驗。
6、比賽賽程於當日開幕結束後公佈。

四、宣 傳:
1、請本縣各校協助宣導,鼓勵青少年組隊報名參加。
2、製作紅布條懸掛本縣各運動場所、及發佈新聞稿,歡迎愛好籃球縣
民組隊報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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