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為提昇校園運動風氣,培養青年學子運動習慣,加強團隊合作精神,國泰
金融集團特舉辦『挑戰3對3籃球賽』競賽活動,廣邀高中生、大學生一起來挑戰。

貳、主辦單位:國泰人壽、國泰世華銀行、國泰產險、國泰綜合證券
協辦單位:中華民國籃球協會
承辦單位:戴維德國際傳播有限公司

參、報名資格與組別:
現就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高中職以上學校,並擁有正式學籍者【不限國泰金融集團客戶】均可報名參加。但具國內外職業籃球球員、國內外國家代表隊【含儲訓隊】、現役SBL超級聯賽球員、現役UBA大專甲一級球員或現役HBL高中甲一級球員身分者,不得報名參賽。

組 別 資 格 備 註
大專男子組
大專女子組
1、含:
(1)五專4、5年級
(2)二專及以上學歷
【含空專、進修部、空大、大學及研究所】
2、每人以報名1隊為限。
1、以3人為1隊【隊長1人、正式隊員2人】。
2、以4人為1隊【隊長1人、正式隊員2人,候補隊員1人】。

高中男子組
高中女子組
1、含:
(1)高中、高職
(2)五專1、2、3年級
2、每人以報名1隊為限。

肆、報名方式:
項 目 說 明
報名期間 自98年3月18日起至各區報名截止日止。(詳見陸.競賽日期表)
報名方式 報名方式分為二種:
一、網路報名:
1、98年3月18日起即可直接進入國泰人壽網站www.cathaylife.com.tw或國泰世華銀行網站www.cathaybk.com.tw進行網路報名。
2、網路報名完成後,須列印出網路報名完成通知書及個人資料電腦處理同意書(以下簡稱同意書),並於同意書上簽名後,郵寄或傳真至承辦單位戴維德國際傳播有限公司(郵寄地址:114台北市內湖區安康路350號,傳真號碼:02-26321229),網路報名手續始為完成。

二、書面報名:
請向國泰人壽服務人員索取書面報名表,填寫完成並簽名後,可逕交予服務人員或以郵寄或傳真至前述承辦單位。
※完成報名後,請電02-26321658確認報名成功與否。

伍、競賽規則:
規則項目 相關規定
(一)開賽規則
1、所有參賽者於比賽當天需攜帶學生證備查。
2、各隊須於比賽開始前30分鐘至紀錄台報到,否則以棄權論。
3、每隊球員至多為4人。
4、比賽開始每隊上場比賽需有3人始可比賽,不足3人者以棄權論。
5、初賽與決賽各隊比賽賽程由中華民國籃球協會排定,參賽隊伍依大會公布賽程進行比賽。
6、比賽開始後,超過2分鐘未能進場之隊伍,以棄權論。
7、開賽球權以擲硬幣判定。
8、初賽採單淘汰賽制,決賽採雙敗淘汰賽制。
(二)時間規則
1、初賽每場比賽時間為8分鐘。
決賽每場比賽時間為10分鐘。
2、主辦單位有權依氣候條件等不可抗力因素更改比賽時間,並於開賽前另行公布通知。
3、除決賽暫停時間、球員受傷或裁判暫停比賽外,比賽進行時皆不停錶。初賽時不給予暫停,決賽時每隊每場比賽可請求暫停1次【1分鐘】。
(三)得分判定 1、罰球中籃算1分。
2、2分投籃區域投球中籃算2分。
3分投籃區域投球中籃算3分。【若場地無3分線設定,則取消3分球規定】。
(四)犯規罰則 1、每場比賽每名球員犯規達4次者須離場,若球隊場上人數少於2人時,裁判得判定該隊淘汰。
2、防守犯規時,進攻方無投球動作,則進攻方回發球區重新發球,進攻方若為投球動作視投籃區域判定罰球次數。
3、投籃動作犯規或團隊犯規累計第5次起由對方進行2次罰球【3分線外投籃犯規罰3球】,非投籃犯規或違例,則由對方獲控球權。
(五)球權規則 1、每次得分後攻守【進攻球權】互換,以罰球區為發球區,發球員不可直接投籃,球須經過2人【含】以上始可投籃【若犯規先行警告,再犯則判技術犯規1次】。
2、防守方在任何情況下取得球權後,必須以合乎傳球或運球等相關規則規定之方式,將球移動至3分線外始可進攻。【若場地無3分線設定,則由臨場裁判規定】
(六)勝負判定 1、比賽時間結束前,預賽時先得15分者為勝,決賽時先得20分者為勝。
2、比賽時間結束,2隊皆未達致勝分時,以分數多者為勝。
3、比賽時間結束,若兩隊得分相同,則以2隊6人交叉罰球,總進球數多者為勝;若仍同分,則2隊派代表交互罰球,同1輪次先領先1球者為勝。
(七)其他 1、裁判之判決,球員不得提出異議,若比賽中球員言行不當,裁判有權判該名球員技術犯規或強制驅逐出場。
2、參賽球員須隨身持有身分證明文件,比賽中途若發現對方球員資格有問題時,可請求裁判進行身分查核,若確實違反規則,則取消參賽資格,參賽球員或球隊不得異議。
3、主辦單位有權依氣候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或終止賽程,若終止賽程不再補賽,則大會將另行採用其他公平方式遴選獲勝晉級隊伍。
(八)附則 除上述規則外,悉適用最新之國際業餘籃球競賽規則。

陸、競賽日期:
一、分區初賽:
區域 預定報名
截止日期 預定
初賽日期 預定
初賽地點 各組預定
報名隊數限制 各組預定錄取決賽隊數
花東區
【花蓮縣市、台東縣市】 4/6(一) 4/11(六) 國立花蓮高工
籃球場
花蓮市府前路27號 150隊 2隊
高屏區
【高雄縣市、屏東縣】 4/6(一) 4/11(六) 高雄市立青少年運動公園
室內籃球場
高雄市苓雅區明德街2號 200隊 3隊
雲嘉南區
【雲林縣、嘉義縣市、台南縣市】 4/6(一) 4/12(日) 台南市立體育場
籃球場
台南市南區體育路10號 150隊 2隊
桃竹苗區
【桃園縣、新竹縣市、苗栗縣】 4/6(一) 4/12(日) 國立新竹高中
籃球場
新竹市學府路36號 150隊 2隊
中區
【台中縣市、彰化縣、南投縣】 4/13(一) 4/18(六) 國立台中第一高級中學
籃球場
台中市北區育才街2號 200隊 3隊
北區
【台北縣市、基隆市、宜蘭縣】 4/13(一) 4/19(日) 國立台灣科技大學
籃球場
台北市基隆路四段43號 250隊 4隊

二、決賽:
預定決賽日期 預定決賽地點
5/3(日) 台北市國父紀念館 東西側廣場
台北市信義區仁愛路四段505號
三、其他:
(一)初、決賽之預定日期、地點,若因天候、場地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須作調整時,主辦單位將另行通知參賽隊伍。
(二)主辦單位得依報名狀況調整初賽報名隊數限制;另可依各區初賽實際狀況,調整進入決賽之隊伍數。
(三)取得決賽資格隊伍,若因故無法參加時,主辦單位有權依初賽成績進行遞補。

柒、競賽獎勵:
一、各區入選參加決賽之隊伍,贈送紀念品1份【於決賽時頒發】。
二、於決賽當天,將抽出參加決賽隊伍之男子、女子組各一隊,與明星球員各打一場友誼賽。
三、決賽獎金(於決賽當天頒發)如下:
組別 各組第1名 各組第2名 各組第3名 各組第4名
1.高中男子組 $100,000 $50,000 $30,000 $10,000
2.高中女子組 $100,000 $50,000 $30,000 $10,000
3.大專男子組 $100,000 $50,000 $30,000 $10,000
4.大專女子組 $100,000 $50,000 $30,000 $10,000

捌、決賽參賽隊伍補助:
一、赴台北參加決賽之隊伍,主辦單位得按其路程遠近,酌以補助或代為安排交通工具:
區別 桃竹苗區 中區 雲嘉南區 高屏區 宜蘭區 花蓮區 台東區
預定補助金額 每人$200 每人$300 每人$400 每人$900 每人$200 每人$700 每人$900
二、交通補助金額於決賽當天報到時領取,請每位參賽者持學生證辦理領取手續。
三、主辦單位得視實際情形調整補助金額。

玖、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應配帶主辦單位提供之號碼(布),始能參加比賽。
二、參賽人員或隊伍如有冒用他人身分、不符合或違反本競賽辦法規定事項,經查證屬實者,主辦單位保有取消全隊比賽資格或得獎之權利。
三、主辦單位於競賽期間將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並於決賽時設立救護站。
四、參賽人員應自行確認健康情況參與比賽;若有因隱瞞而導致既有之疾病發生時,概由當事人自負一切相關責任。
五、報名本活動時,即表示同意主辦單位得因本活動之需要依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蒐集、電腦處理、利用其個人資料。
六、本活動如有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致參與本活動者所寄出或登錄(填寫)之資料有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等情形,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七、參賽者請自行確認所填寫之資料均為正確,若因資料不全或錯誤,致無法通知活動相關訊息者,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八、本活動紀念品不得要求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九、依稅法規定,年度所得獎項金額累計達1,000元以上者,主辦單位將於翌年
依法開立扣繳憑單予得獎者;得獎金額逾20,000元者,並須先扣繳10﹪之
稅金,請得獎者領獎時檢附身分證影本,以利日後扣繳憑單之寄送。
十、領獎期限內(98年5月30日前)未完成相關手續或領獎者,視同放棄得獎權利,不接受開立扣繳憑單者,亦同。
十一、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保有修改、變更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相關規定或解釋,並得隨時補充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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