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錦標賽活動計畫
一、目 的:為響應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推動運動人口倍增計畫及全民運動,並提
昇國內大學、中學籃球運動風氣,相互切磋球技,進而提升籃球運
動技術,特舉辦此錦標賽。
二、指導單位:臺北市教育局、臺北市體育處、救國團總團部、南港區體育會、
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
三、主辦單位:臺北市南港區市民運動中心
四、競賽分組:
(一)大專男子組:以體育運動相關學系組隊報名參加。
(二)青年男子組:臺北市公私立高級中學皆可組隊報名參加。
(三)青少年男子組:臺北市公私立國民中學皆可組隊報名參加。
五、比賽日期:
青(少)年男子組:98年3月9日(星期一)起至98年03月13日(星期五)。
大專男子組:98年3月14、21日(星期六)。
六、球員參賽資格:
(一)大專男子組:報名大專籃球聯賽甲一級之球員不可報名參加,每校以體育
運動相關科系限報名一隊參加。
(二)其餘各組以本市各公私立學校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加,每校各組限報名一
隊參加。
(三)具有就讀學校學籍之在學學生,轉學生或高中重考生必須具有就讀學校一
年以上之學籍(以主管教育機關核定之學年開學日開始計算)
七、競賽制度:
(一)各組報名少於三(不含)隊以下者不舉行比賽。
(二)報名五隊(含)以下採單循環賽制。
(三)報名五隊以上採預賽分組,決賽單淘汰賽制。
※青年男子組、青少年男子組,每組限10隊;大專男子組,限5隊。
八、報名方式:
(一)日期:即日起至98年3月1日(星期五)下午17時止,逾時概不受理。
(二)地點:臺北市南港區市民運動中心。以掛號郵寄(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
並隨信封繳交報名費新台幣叁仟圓整或親自到本中心報名。
地址:北市南港區玉成街69號
電話:(02)2653-2279#502 魏先生
(三) 球員可報名14位,上場僅能在14位當中登錄12位上場比賽。
(四)報名手續:
1. 填寫報名單(如附件)。
2. 報名單須經領隊、教練簽名蓋章。(大專男子組不需)
3. 報名單上各項資料必須填寫完整。
4. 繳交報名費3,000元。(費用包含器材費、裁判費、紀錄費、及保險費)
5. 未完成以上1至4項報名手續者,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
九、賽程:
(一)由本中心按報名次序先後分組編排不得提出異議。
(二)賽程於98年3月2日(星期一)前公布於本中心網站。
十、比賽地點:臺北市南港運動中心(臺北市南港區玉成街69號)三樓。
十一、比賽規則:
比賽將遵循國際籃球總會(FIBA)頒訂之最新國際籃球規則進行比賽。比賽
四節共40分鐘。
十二、獎勵:各組取前三名,由本中心頒贈獎盃,報名隊少於五隊時取二名。
十三、申訴:如球員資格發生爭議,需在比賽結束前提出,賽後不受理。其他爭
議則在賽後30分鐘內以書面及保證金三千元向大會審判委員會提出,以
該會之判決為終判,不得異議。抗議不成立時,保證金充作獎品費用;抗
議成立則退回保證金。
十四、附則:
(一)比賽球員應隨時準備身份證學生證以備查驗,冒名頂替出場比賽者該隊以
棄權論,並停止該隊參加本中心所舉辦之比賽。
(二)凡參加球隊之費用均由球隊自行負擔。
(三)各球隊應於表訂開賽時間前二十分鐘到場,並向記錄台辨妥出賽手續。
(四)凡參加比賽球員如果比賽球衣不符合規定將不得上場比賽。
(五)比賽時非本隊己報名之隊職員不得坐在球隊席上。
(六)臨場技術委員有權處理比賽中之所有技術問題。
十五、本規程經呈報臺北市體育處核准通過後實施依據辦理,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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